引用第1楼雨末星尘于2008-04-01 12:09发表的 :1.GG积极讨论是好事,但是是否有必要新开一帖?即使新开一帖,是否应该在新帖子里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仅一句“不再在这里写了”,够吗?2.“积极讨论”的加分,不是看别人的观点“对不对”,而是“积极不积极”,时事区发言不是政治考试,没有所谓的“对”或“错”.......
没有所谓的“对”或“错”
引用第3楼第二个太阳于2008-04-01 12:21发表的 :真的服了。拿那种想法去跟老百姓讲都会被耻笑的,知道不?
引用第2楼reder于2008-04-01 12:19发表的 :同意楼上的,虽然我同意G0vern.ment的做法评烈士但是不同意lz蝈蝈剥夺话语权是最大的恐怖
引用第4楼tq0bt6q于2008-04-01 12:23发表的 :如果你觉得什么事情都一定要说个准确的对和错然后证明自己是正确的那一方的话,那你可能会失望了不要一句“服了”,“耻笑”之类的来显示自己的高明,冷嘲热讽的,首先你这个态度就不对。
引用第4楼tq0bt6q于2008-04-01 12:23发表的 :如果你觉得什么事情都一定要说个准确的对和错然后证明自己是正确的那一方的话,那你可能会失望了不要一句“服了”,“耻笑”之类的来显示自己的高明,冷嘲热讽的,首先你这个态度就不对。在那个帖里你也多次威胁别人,这也是一个大学生应有的做法吗?
引用第3楼第二个太阳于2008-04-01 12:21发表的 :很明显的事关大学基本素质和水平,一定要拿出来警醒,看来,你也还没开窍。
引用第8楼雨末星尘于2008-04-01 12:28发表的 :我的素质当然不如LZ您高罗,估计电子科大,您的素质最高
引用第5楼第二个太阳于2008-04-01 12:24发表的 :你认真看过我那些回复没有?我是在讲理的,我说有些蝈蝈的想法严重错误,是一个大学生不应该犯的错误,说错话的应该反省,主动道歉。 到你嘴里就变成“剥夺话语权”了?
引用第12楼hss98于2008-04-01 12:31发表的 :http://192.168.2.8/bbs/read.php?tid=638679#7对于这样的情况,只有xyjm蝈蝈出来提醒。 后面有我的回复,不再在这里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