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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kong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终身成就奖 爱心大使勋章
性别: 帅哥 状态: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头衔: K.G
等级: 管理员
家族: 狼族
发贴: 17834
威望: 10
浮云: 597
在线等级:
注册时间: 2006-06-30
最后登陆: 2018-06-29

5come5帮你背单词 [ consent /kən'sent/ vi. 同意,允许;n. 同意,赞成 ]


财经频道试行版规

本帖被 震月 执行置顶操作(2009-03-21)
总则

1:欢迎大家来到财经频道,无规距不以成方圆,为了保证本区发帖质量,保持本区秩序,给大家一个自由讨论提高自我的空间,特制定本规则.希望大家都能够遵守,谢谢配合!

2: 凡在本区发帖者,均被视为以对本区版规所规定的事项完全了解,所以,发帖前请仔细阅读版规,违规者,无论什么原因,一概处罚。

3:本区版主对此规则有绝对解释权。

发帖规则

1:在本区严禁发布任何反档、[屏蔽]、[屏蔽]0vern.ment和违反国家法律的[屏蔽],严禁发布任何维护和同情[屏蔽]的[屏蔽],严禁发布任何需要保密的国家信息,严禁发布任何违反国家宗教民族政策的[屏蔽],严禁发布任何对档和国家[屏蔽]人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屏蔽],严禁发布任何对学校及学校[屏蔽]诬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屏蔽],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2:任何帖子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本区和论坛利益的内容,违反者将会被相应处罚,并删除相关帖子。

3:本区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尊重异性,严禁帖子中出现任何性别歧视的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加重处罚,包括警告、禁言、删除ID等,并删除相关帖子。

4: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就事论事,严禁使用过激的语言,辱骂对方,严禁进行人身攻击,违反者将会被相应处罚,并删除相关帖子。

5:禁止发表与本区无关的帖子, 并请不要重复发帖。如有违规者版主有权视主题内容转移至相应版面或作删帖处理。尤其是:凡是跟 考研、学习、求东西、卖东西有关的,转到相应分区(讨论4、6级现状等校园话题当然不包括在内)

6:本区禁止擅自发布任何商业信息,进行任何广告,违反者将会被相应处罚,并删除相关帖子,如有需要,请先联系管理员或本版版主,获得同意后再发布。

7:为便于各主题的阅读和管理,主题标题中请尽量使用与内容相关的关键词,尽量使用正字,少用别字。

8:严禁在本区里对其他网站、论坛进行不负责任的评论或指责,如有发现,将关闭或删除该帖,并对违反者进行相应处罚。

9:本区提倡原创,对于好的原创帖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转帖本区不禁止,转帖的著作权、肖像权由发帖者自行负责。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由发帖人承担。本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严禁在本区灌水,禁止相同的主题重复回复。尤其严禁在公示帖,招领帖,求助帖,置顶贴灌水。对恶意灌水的,本区将给与相应处罚。

11:非特殊情况,本区不得回复一周以上的旧帖。(不可以挖矿!)

12:特殊时刻时版主有权对违规会员不警告即处罚。

13:没有规定不允许发表的,即是允许发表的话题,但是本区将随时根据需要修订规则,本区保留对规则的修改权利。

14:与修改后的规则相冲突的,发表于规则修改之前的话题将在新规则发布之后数天内删除,版主应提醒相关会员注意规则的变化情况。此提醒不属于警告性质,也不作为处罚ID的任何依据。

15:对于转载的补充说明:1 不可以转载常见新闻的帖子、各大网站的无聊头条,热点是讨论区,转载是为了讨论服务 2 火星帖即时删除、移动 3 转载需注明出处4 每天每ID(IP)转贴不得超过3条

16:凡是“借人气”问问题的,版主有权在第一时间移动或删除,没有即时删除的,予以保留十小时后,如果还在版块第一页并且没有变成热贴就锁定或删除

17:对于两种常见帖子的特别说明:凡是对润新有意见的,不允许再开新贴骂得通版都是,全都在置顶帖“2005年润新公寓服务日志”添加。凡是声讨/索要,自己被盗ip的帖子,一律删除或者转移到水区。

18:本版面严格禁止“回复可见帖”,禁止除了资源发布外的“付费可见帖”。版主应对相应帖子删除或修改,必要时则对相应发帖人进行处罚。

19:在本版发帖时,应对主题帖加上相应的主题前缀以示分类,版主有权对未加前缀帖进行编辑以及对发帖人作出警告甚至适当处罚。


管理细则

(1):奖励规则:

1.本版鼓励发布原创好帖,鼓励交流,此类主题帖子视精彩程度加最低10个浮云。

2.本版精华帖的要求比较高,由版主直接加精华或由会员PM版主或管理员申请精华,一旦主题被确定为精华帖,一律奖励50个浮云。特别精彩的精华帖可以得到更多浮云奖励。
3.本版依然欢迎优秀的转帖,此类帖子给予最低6浮云奖励,奖励额度依据转贴质量和工作量而定。

4.转告及时通知的帖子,宣传身边好人好事的帖子,发布优秀的讨论主题的帖子(视帖子里讨论水平和大家的讨论热情而定)给予3-30浮云奖励。

5.在讨论帖中有精辟、独到、高水平的回复帖,视精彩程度奖励最低6浮云奖励。


(2):加亮规则

主题加亮:论坛通告、召集帖:红色
优秀的转帖、短帖、原创:绿色
需要大家注意的帖子:兰色
紧急的帖子:橙色
更好的帖子加下划线
精华加粗
(也请各位在热点有权限的蝈蝈按这个执行)
另外,质量好/坏(灌水)的帖子有可能获得评分(-30-30浮云的奖励/惩罚)

(3):处罚规则

1.本版禁止灌水(包括和主题不相关的版聊以及情感交流),不提倡过于简单没有具体内容的回复,版主对此拥有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的权力。在本版抢“沙发”的给予扣除10浮云的警告,在回复中符号纯水、无意义纯水、和主题无关的回复或版聊每帖扣除3-10个浮云,情节严重的禁言1-3天,每个ID(IP)发表主题不得超过3个,违者删除主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罚。本版版主拥有对任何回复是否灌水行为的最终定义权。对于回复“不发表任何意见”的会员,按灌水论处

2.本版提倡用语文明,严禁辱骂和恶意中伤(不仅限于使用脏字,包括不带脏字的辱骂),出现此类情况一律删除帖子、扣除15-30浮云,情节严重的禁言5天以上。

3.为保证本版主题质量,不符合版规、影响热点水平的帖子(聊博一笑的帖子,考试发泄帖,郁闷帖,鄙视帖如打饭抢位等请发到水区,否则将作出移动处理并PM警告。除非该帖在指明现象和抱怨之外可以提出有意义的见解,如处理意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等。毫无意义的,没有行动计划的号召帖,态度不负责任的煽动等一律删除并予以警告)版主在执行删除和移动的操作时一定会发短信通知帖主,对于恶意灌水的主题帖,辱骂、中伤他人的主题帖,以及没有道理、胡乱发泄的主题帖在删除的操作基础上一律追加扣除15-30浮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禁言5天以上。

4.本版禁止刷版灌水,只要最后超过10帖的无意义回复可以算作刷版,违反规定者处以禁言1-3天的并加15-30浮云处罚,版主灵活掌握。

5.本版禁止挖矿(顶起主题发布超过一周并四天以内无人回复的老帖子),挖矿者扣除10浮云,连续挖矿不听管理人员劝阻者扣除15-30浮云并禁言1-3天。

6.本区禁止N连(在一个主题内连续回复3次以上且之间没有其他人参与讨论)。

7.会员对本版管理人员处罚不理解的,可PM该管理人员质询解决,对管理人员的解释不够满意请到“会员咨询意见区”发帖投诉。严禁PM、开帖、回帖辱骂威胁管理人员,违反者一律禁言5天以上。

8.严重影响论坛秩序(包括疯狂灌水、因辱骂他人被禁言后换马甲继续违规,多次违规警告无效)者管理员有权力申请可以封禁此IP。

9.荣誉会员以上级别违反以上所有规定的按照普通会员的1~5倍处罚。

10. 本版为了统一管理方便阅读和版面整齐,每个主题都要加上标题前缀,在主题分类处操作,发布主题未及时加标题前缀的酌情扣罚浮云以为提醒,一般为3个。

11.版主拥有宣布版区进入严打状态及在期间加大处罚力度的权力(一般为平时两倍以上),必要时可对顶风作案者采取马甲连坐。


(4):删除、关闭、移动、合并主题的原则

1:对违反发帖规则1,2,3,8 的帖子,将立即删除。

2:如果发表的主题与本区的主题不符,版主有权决定移动到相应的其他版区中或者删除。

3:对于类似的主题,版主有权合并。

4:对其他违反发帖规则的帖子,版主有权删除,关闭,移动,合并。

(5):会员意见处理原则

1:会员如果对奖惩有异议的请先PM版主,版主不能解决时请到站务区投诉。



附则一:版主的[屏蔽]

版主作为5come5的一员,有自由发言的权利,并应当遵守5come5的会员守则,不得例外。版主的[屏蔽]如无特别注明,均仅代表版主个人,与5come5立场无关。会员拥有反驳的权利。版主不得利用身份压制反对符合会员守则的反对[屏蔽]。

附则二:版主的权利
本条为界定版[屏蔽]利,防止滥用职权而设定。版主拥有编辑,删除,移动,关闭,标记精华,取消精华,标记置顶,取消置顶的操作权利。以上权利均为了更好的服务会员,保证热点的正常秩序而设立,版主操作应以为会员利益为原则,不得假公济私,不得打击异己,不得放任朋档。

附则三:版主操作的实施建议
本条为建议性条文,仅作为推荐,不作强制性要求,各版主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实施。

1,编辑
会员因部分[屏蔽]不符合5come5会员守则的,版主有权利编辑这部分[屏蔽],并且不要求事前通知,事后注明。会员有异议的可以直接PM在线版主或管理员。

2,删除
不符合发帖规范的主题,版主有权利移动到回收站,并应在主题后编辑删除原因,接受会员监督。严重违反规范,涉及5come5安危,违反国家法规的主题,可以直接删除,并给予相应惩处,在奖惩区公布。删除无意义回复可以不必注明。

3,移动
版主认为不适合在热点发布的主题,可以移动到更适合板块而不必事前通知,但应该在回复中说明,后者直接编辑主题说明。

4,关闭
版主认为没有讨论必要的主题,失去讨论价值的主题,可以关闭,但应该在主题最后回复中说明关闭理由。

5,标记精华、置顶,取消精华、置顶
该部分与奖励有关,具体认定细则参见奖励部分
顶端 Posted: 2007-04-27 19:2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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