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1楼hcl0317于2006-09-18 12:25发表的:招聘启示写的很好,但是大家也要注意,你们其实是去打工的,说的很好的历练机会,关键看自己怎么对待了.要是还想要工资的话最好签合同.我上次就是因为一家公司说什么专业的培训机会,优厚的待遇才去的,结果最后工资都没给算.没有证据,也没法告他们.
引用第13楼unique于2006-09-18 17:37发表的:国庆最佳职业历练,商场销售助理???我还以为是类似公司实习一类的工作呢,打电话问了才知道:原来是招商场促销,更确切的说是协销,在商场帮着专促卖电视,或者发传单,拉顾客。。。。希望楼主发信息时负点责任,好不好?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就乱用词语,这样只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