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写一点是一点了.没写过啥东西.大家来bt
14楼更新一篇本想再开个帖的,再想了哈还是算了.
给我点浮云养pet哈
大家来bt之我爱剑圣
我爱剑圣是暗黑区的大人物,虽然根据一些原来口头流传下来的记载他是很瓜的一个瓜娃子。但这不能影响他在我心中大的位置。就算如jad桃子之流的体重达到了他的境界,那也只能算东施效颦。由于他常年在bbs出没又异常强壮,大家都不敢说他瓜,就算连私下里将他的名字简称为“我剑”也是惴惴不安的。但由于我常年出卖色相并投其所好用“老公”之类的词来满足他,所以即便是称呼他为“剑”也是很平安的。说句良心话“剑”是很让我喜欢的,很大程度是因为第一次和他一起玩游戏的时候他便送了我西刚一套,并称我为“[屏蔽]猛男”。我战战兢兢地穿上偶像的衣服,练级异常勤奋,经过一个礼拜的努力,我终于鼓起勇气在游戏里输入“/m *forfun lai dai wo guo pt,wo 25 ji le,xiexie”然后他来了,8x级的女巫。是当时ladder的第一。剑只用了不到5分钟就搞顶了整个世界,至今我还记得那激动人心的画面。一个散发着仙的妞和一个傻x似的pet在空中飞舞,令人窒息的战斗中仙妞突然不动了,镇定的观摩pet将怪物们一个个捅死。后来我才知道高手们这样做都是有原因的“TMD,lao zi you dian chu qu le...”我喜欢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wp是way point的缩写,比如可以用@@来表示你很快乐。说到@@我不得不提起这个符号太容易让我想到他那张扭曲的脸了。后来他常说本来不是这样的并举出大1时候只有120斤的例子来佐证。也许是某一天良心突然发现大学什么都没做时才开始有了长肉的想法,他这么做实在是对的。因为从那时开始我就常常看到银杏食堂外的老鼠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到路上抢女生手里的东西吃。更猛的就是几个烈胆比较大的围着一只猫打转,估计是饿昏了将猫抽象成大米了。现在我们在一起的喝酒吃串串的时候经常会回忆起那些快乐的时光。也总会看到桌下令人发指的竹签和令男人产生负责想法的肚皮。这时候剑也总会说“MD早知道老子下午就不吃了”
我们成了好朋友,他开始肆无忌惮的将我的id联系成他的老婆,我认了,其实作为大人物的老婆是很爽的,就象压寨夫人一样,手一挥“小的们,去给我男人弄个绿帽子。”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到剑戴着shako和我围着地狱熔炉前烤火并调情顺便诅咒今天的运气“cao ta ma,you shi 15#.”
所以现在我认为d2最大的失败就是不能结婚,不然我一定嫁给我爱剑圣。
[ 此贴被崽崽不落根在2004-12-17 13:1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