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calitrean于2009-07-28 22:15发表的 :其实只要不是大牛,人家才懒得管
引用第1楼barry343于2009-07-28 22:12发表的 :为什么是“居然”?技术类职位有这种条款很正常嘛~
引用第5楼calitrean于2009-07-28 22:25发表的 :你看华为里面出来这么多人到竞争对手公司里去,任教主打压的也就是李一男,秦学军,郑树生等人
引用第7楼calitrean于2009-07-28 22:34发表的 :一般的员工受伤没有太核心的技术,走到哪都不缺。至于大牛嘛,当然是要打压的。当年,李一男的港湾,秦学军等人的沪科,和现在郑树生的H3C都是华为的直接竞争对手,是在市场上和华为面对面火拼的,华为能坐视不管么
引用第10楼东边的东于2009-07-28 23:45发表的 :[size=]辞职的时候,如果公司想让你履行“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他需要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给你,若没给你钱,可以无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引用第9楼850于2009-07-28 23:40发表的 :一般都是高官和高级的技术人员会有。离职后,每个月会有赔偿金,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