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拒绝游泳的鱼于2007-12-28 19:38发表的 :版主哪里不合版规了??你违反版规,接受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版主自己当然要把握了,扣你FY,有什么不对的??
引用第4楼冷莫于2007-12-28 19:42发表的 :LZ还不承认错误?你确实违反了版规,显然要有一定的惩罚。版规是死的,版主是活的!我们在版规中的声明中说了“3.对于想钻本水法漏洞的,为维持水区正常秩序,我们将酌情给予处罚”。如果版主只知道遵遵守守的按照版规处理,那么这样的版主也是不合格的!处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你的这次发购买贴已经有其他人购买了,人家不服气,已经有了不好的影响了!扣10FY一点不为过
引用第6楼冷莫于2007-12-28 19:43发表的 :请你认真的把版规从头至尾看完了再说!!谢谢
引用第9楼拒绝游泳的鱼于2007-12-28 19:45发表的 :那对于买你帖子的那个会员投诉你,你怎么解释??并且,你连续发了三个这样的帖子.......
引用第10楼firefox2004于2007-12-28 19:45发表的 :LZ这样就叫继续纠缠.
引用第13楼冷莫于2007-12-28 19:49发表的 : 你不觉得已经被扣了才去看版规已经晚了吗? 你不觉得你错了就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吗? 你不觉得你这样的咬文嚼字就是想钻版规漏洞吗? 版规是说了在“继续纠缠”后才扣FY,但是你现在的这个情况已经有了不好的影响,对其他会员有了干扰!.......
引用第16楼拒绝游泳的鱼于2007-12-28 19:51发表的 :3.对于想钻本水法漏洞的,为维持水区正常秩序,我们将酌情给予处罚”。版主的FY 是我让他扣的,我告诉他扣的40.......
引用第21楼拒绝游泳的鱼于2007-12-28 19:55发表的 :对于你的这个问题,你在回复中参杂买卖帖,让会员来投诉,这个本身影响就不好,我在扣除你买卖贴的fy基础上,再多扣10fy作为处罚,我没有必然和你纠缠什么,你说的是继续纠缠再扣除FY,那好,会员就直接投诉了,那个对于对你来说当然没有纠缠,但是对于论坛呢??
引用第23楼拒绝游泳的鱼于2007-12-28 19:58发表的 :你不要说会员,这个问题的对象是你,其他会员怎么了?是你认为不该扣除,版规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个就是我给你的解释,在一定的情况下,根据版规会有浮动的,宪法里面都没有全面规定,何况这个版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