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18号用圆通寄的一箱子药估计是有去无回了。
单子上只写了药(几百块),实际还有其它一些一两百块的小东西。
打电话去问了几次了,那边先是说“帮你查查”,后来说“可能是丢了”。
后来给深圳总公司打了个投诉电话后,收件点终于主动联系我了,说这个件“应该是在广州中心丢了”,说他们公司会商量怎么赔偿。
今天那边过来了一个小经理,他说可以赔偿,但只能按照快递单后面说的运费3倍。
近五百块的一大箱子药才赔96,我坚持不同意,我说这是你们的格式合同我有权拒绝对我不利的条款。
快递态度一直还好,但也不同意,最后说他回去和公司研究怎么办,明天再过来找我给一个确定的答复。
求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