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引用第54楼劲5719于2009-04-22 20:42发表的 :
呵呵,我就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果说错了,您指出来就好了,何必动怒呢。如果言语中有什么得罪了您的地方那我道歉了。
如果您非要我证明她的行为是否符合“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我只能说那封大字报确实有威胁他人安全的内容,至于证明是否是她写的,我觉得例如指纹等鉴识工作我并不能完成。所以我说的话一般都加了“我认为”等内容,表示只是个人观点。如果您不同意那就当我没说就是了。
至于您说看AV,同理按照现行法律是疑罪从无推定的,就是说我并不需要自证没有看过,而是如果您认为看过,那需要您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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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的语气看来,知性青年,对不住了。
我现在表明,我晚上就找管理猿查个IP,我明天就伙兄弟上您寝室去砍您丫个半死。请问我犯恐吓罪了么?
我已经说过,除非能证明那个二B女贴大字报是带有和实际利益相关的目的,或者能证明那几个男生确实受到惊吓抑或因[屏蔽]扰受到伤害(就算是精神伤害都还需要坚定呢),否则不能说她这种行为违法,更加不能单纯因为她的事件被其他学校论坛转载而对她进行额外的惩罚,媒体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对负面的消息的曝光,关起gateYY自己学校是多么美好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我不会因为学校出了这个2B女而感到可耻,因为任何地方都有二B存在,实在看不惯我会冲上骂丫两句,但是我没有权利在法理的范畴内去要求别人不二B。相反,如果学校因此动用行政手段惩罚了这个女的或者那伙男的,我会为我曾经在这所学校就读而叹息。而若还出现了装作知性小青年的二B以校规的名义因其损害了学校的面子想要求学校惩处的话,那我就只能为学校叹惋了——因为他首先考虑到的竟然是希望将污点掩盖和隐藏。
最后,我并不需要去证明您是否手过淫,因为我并非在对您起诉,更加不会去做要求学校因您SY而处罚您的这种二B事。我只是想表明,法律条文的本身有着适用度的性质——既如果我证明了您电脑中装着重口味[屏蔽],您是可能受到法律惩罚的,而这种惩罚,我想,是荒谬的,您不觉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