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4楼绝对烂仔于2009-04-14 20:00发表的 :还行。。。
引用第2楼feomepler于2009-04-14 19:52发表的 :你不是要盖个当年“我爱我的女朋友”那种楼吧 ?
引用第18楼略施粉黛于2009-04-14 20:16发表的 :青春十分洋溢
引用第23楼be_on于2009-04-14 23:37发表的 :脑残体现世报
引用第28楼西北狼于2009-04-14 23:44发表的 :强叔你不要太过分,在我辖区闹一下我放你一马,在我的警署闹恐怕你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