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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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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个[屏蔽]的帖子,正在看,你们认真看5分钟就会有兴趣

[转贴]美国世纪大审判—震撼的美国法律 辛普森案 作者(笔名):林达

说在前头:对法律、文化、种族等等有兴趣的话就看下去,特别长,但是看完绝对不后
悔!



    今天,是美国人称为“世纪大审判”的前美国橄榄球球星辛普森的宣判日。之所以
被称作世纪大审判,那是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案子让全体美国人这么关注过。

我曾经经历过一次美国大选,人们等待新总统的选举结果都远没有这样紧张的气氛
。新闻界事后报道说,在宣布前后的这十分钟里,全美国的人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不
工作,不上课,不打电话,不上厕所,人人都在听辛普森的判决。

在亚特兰大的哈茨夫国际机场,由于大家都看电视,使达美航空公司的数班飞机延
迟登机,一名工作人员在宣判的关键时刻催大家登机,结果一百多名旅客一起大吼,叫
她" 闭嘴"。

在迈阿密的银行里,出纳员停止点钞,排队的长龙消失,大家都看电视去了。

纽约证券交易所虽然没有停止交易,但在一点钟之后变得非常缓慢,到一点十分,
在显示股价的标示板上,多打出了一行字"辛普森被判所有罪名无罪",之后,交易才恢
复正常。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平时充满交易员震耳欲聋的喊叫声,在宣判的那几分钟里,完全
鸦雀无声。

首都联邦Gov-ern.ment的高级官员们,平时你很难让他们承认,有什么事情会比他们手头的
公事更重要,但是这一天,一度各机关部gate几乎停摆,从白宫到国会和联邦各部gate,原
定下午一点钟举行的许多有关国家政策的简报,听证和记者会,不是延期就是取消,只
为了等待辛普森的审判。人们用各种方法获得消息。

首都的自行车邮递员利用无线电从公司调度那里获得结果,一路喊叫着告诉行人。

这在美国是异乎寻常的一刻,最千差万别,最各行其是的美国人,居然同一个时刻
,全国一致,千千万万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做着一件完全相同的事情。

尽管我和许多美国人一样,久久无法从巨大的震动中回复常态。这一宣判,包含的
内容太多太多。不管你对于这个案子有怎样的了解,我都必须在这里写一写它,等你读
完了之后,你就不会再感到奇怪,为什么在天天都有谋杀案发生的世界上,美国人会这
么关注这个案子,以至于被美国人称之为“世纪大审判”。 

去年六月,在洛杉矶的高级住宅区发生了一桩重大谋杀案。死者为一名三十多岁的
女人和一名二十多岁的男性年轻人,都是白人。事情一发生就十分轰动,因为两名死者
之一,是这幢房子的女主人,名人辛普森的前妻。辛普森是一名黑人球星,当我们来到
美国的时候,他已经从球场上退役了。退役之后他还拍过一些电影,所以也可以算是一
名影星。我们当时既没有看过他打球,也没有看过他的电影,可以说是在美国少有的"
辛普森盲"。我们是在此案发生之后,才"补上这一课"的。

在这里还不得不稍微谈一谈美国人的运动。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是球迷。他们迷的
品种不多,主要就是称为美式足球的橄榄球,棒球和篮球。说实话,刚从东方来到这里
,觉得橄榄球实在是野蛮人的运动,尤其是看到几十个人扑在一个球上,在地上滚作一
团的时候,真想不通美国人怎么会喜欢如此愚蠢的游戏。直到后来亲眼看到了运动场上
的橄榄球,才体会到了那种特有的激动和刺激,也开始学会欣赏它的运动技巧。我必须
说明的是,美国人的"运动观"好象和中国完全不同,一般的老百姓很少关心美国在世界
运动会上得了什么金牌,也从来没有类似"冲出美洲,走向世界"这样的口号。他们最感
兴趣的事情,莫过于自己所住的城市或是州的运动队在全国联赛上的成绩。出类拔萃的
球星在人们的眼里活脱脱就是一个"美国英雄"。所以,当辛普森案出来之后,我们的朋
友迈克再三向我们说明:你们要知道,他在大家眼里,是一个"美国英雄",而且,他以
前给人们的印象始终是一个善良的好人。

可是,案件轰动的原因还不在于被谋杀者之一是他的前妻,而是不久之后洛杉矶警
察局宣布他为杀人嫌疑犯。此案刚开始的时候,也就是一开始轰动的时候,我们并没有
象一般美国人那么激动。因为我们毕竟没有他们那么深的"辛普森情结"。但是,这个案
件还是吸引了我们注意。一方面,我们不可能不受到周围朋友的情绪感染,另一方面,
这个案子几乎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戏剧性,你就是找个编剧刻意去编,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一开始案发是在夜晚十点半左右,被害的女主人妮可.辛普森的邻居听到一只狗非
常悲哀的叫声。然后,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一名散步者发现一条狗,爪上带有血迹,十分
固执地要领他去什么地方。他跟随而去,最后在妮可家铁gate内的花园甬道上,发现了被
害者的尸体和满地的鲜血。他于是报警,事情就这样开始了。

吸引我们注意的另一个原因,是被害的那个年轻人。他在临近的一个餐馆当侍者,妮可
当晚曾在那家餐馆吃饭,却把眼镜遗忘在餐桌上。这个叫高德曼的年轻人是接到妮可的
电话好心去给她送眼镜的,照后来大家公认的说法,"他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
一个错误的地点"。不论这个凶杀案是何起因,是何人所为,高德曼都是一个令人无法
忘怀的冤魂。照片上的高德曼看上去很年轻,很单纯。

辛普森的住宅就在附近。案发之后,当[屏蔽]试图找他通知案情时,发现他已经
按他原来的计划去了芝加哥。最后,[屏蔽]设法找到他住的旅馆,电话向他通报案情,要
他赶快回来。就在短短的几天里,[屏蔽]宣布有足够的证据将辛普森列为杀人嫌疑犯。我
想,洛杉矶[屏蔽]局到底还是顾及辛普森的声望,并没有马上将他逮捕归案,而是答应他
参加前妻的葬礼,之后,限时让他自己前去投案。[屏蔽]局的这一例外宽容,又使该案平
添一个戏剧化的情节。

辛普森本人一直否认有罪,他一再宣称他爱他的前妻,绝不会作出这样的事情
。在葬礼上,人们通过电视揣度着他的表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问题是葬礼之后他并
没有去投案,一时间连[屏蔽]也搞不清他去了那里。时限一过,只得把他宣布为重大通辑
犯。但是很快,高速公路上就发现了他的白色福特重型车,他的朋友驾车,他坐在后座
。警车追上去,他们并不停车,但似乎也无意逃跑,只是不紧不慢地开着。当时,我也
是很偶然地打开电视机,正好撞上追踪的现场直播。天上是直升飞机,公路上是整整齐
齐的一排警车跟在他的白色福特车后面,出现一番洋洋大观的追捕景象。由于车速很慢
,并不显得紧张,倒显得有点滑稽。电视台还同时播放一些心理学家的分析,说他有可
能[屏蔽],有可能持枪,有可能最后开枪拒捕,等等。整整几个小时,全美国都在"跟踪
追看"。我想,福特汽车公司肯定做梦也没有想到有这么好的免费[屏蔽]会。最后,这
辆车下了高速公路,直奔他的家里。那里当然也已经候满了[屏蔽]。gate外也[屏蔽]了无数兴
高采烈看热闹的人群,大多数都是他的球迷,不少人还叫着他的名字表示相信他的无辜
。对于唯恐天下不乱,等着看出一场好戏的人来说,这场追踪的结果十分平淡,那些危
险的可能性都没有发生。经他的好友下车与[屏蔽]几番交涉之后,他被允许进屋,喝了一
杯桔子汁,就束手归案了。对于洛杉矶[屏蔽]局来说,他们总算松下一口气来,因为,由
于他们对于名人的网开一面而造成的这场意外追踪,已经使他们饱受了各方的攻击。

直到这个时候,我们对该案还是十分漫不经心,因为根据当时的报纸报导,警
察在案发的当晚就在辛普森的家里发现有一系列的物证,再说,辛普森和妮可分居后,
前者始终无法释怀,屡有冲突的记录。用我们所习惯的语言来说,这叫:杀人动机明确
,证据确凿。我实在看不出辛普森还有什么"戏"。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情也就是过过
堂,判掉拉倒了。尽管事情是发生在"名人"身上,但是,看上去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凶杀
案。可是,谁知道,好戏还没有开场呢

在辛普森从芝加哥回来的一个小时里,当时[屏蔽]局还没有宣布辛普森为嫌疑犯,他
就已经给美国最著名的律师之一夏皮罗打了电话,聘请他作为他的律师,并且马上就组
建了此后名满全美的"梦幻律师团"。找律师,这是美国人遇到预期可能出现的麻烦时,
作出的几乎象是条件反射一样的反应。这是美国的特点。美国经过漫长的以法治国的年
月,法律的"品种"已经非常齐全,大到宪法,小到专业法规和规定生活中种种细节的法
,样样俱全。国家有联邦法,州有州法,郡有郡法。一方面,一个人在美国遇到的任何
问题麻烦,几乎都可以归到某一条或几条法律条文中去解决。法律成为美国生活一个最
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一个普通人在没有律师的帮助下,已经不可能搞清楚所有
的这些法律上的关关节节。社会上庞大的律师队伍自然应运而生。

美国人对于律师又恨又爱的心情,我曾经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看到过。他曾经
因车祸受伤,痊愈后有后遗症,所以打官司寻求赔偿。他属于穷人之列,日子当然过得
还是挺好,但是没有很多的富余钱。每一次收到律师的帐单,他都愤愤不平,一次一次
地对我们说," 一次电话咨询居然要了我80元","谈一次话竞然要50元",虽然这些帐
单是讲好事成之后再付的。然而他不但离不开律师,而且还知道律师会帮他的大忙,因
为律师完全有把握替他争取到至少十万美元的赔偿,而如果没有律师对各种法律条文的
知识,他可能连一个大子儿也拿不到。

美国有一个笑话,说是在法学院一年级的课堂上,老师问学生律师的责任是什么,
全体学生都回答说,是为主持正义;到了二年级,以这个答案作答的学生已经大大减少
;到了毕业班上,当老师问出同一问题而只有一个学生回答为主持正义的时候,引起了
全班的哄堂大笑。这个笑话的取意是非常直观的。律师的收入非常高,总是让人看了心
里不平衡,对律师要钱不要正义的指责很多。当然,律师和其他职业一样,也有一个职
业道德的问题。但是,究竟什么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在整个司法制度中究竟起什么
作用,律师的责任到底是什么,这是我在经历了辛普森审判之后,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象夏皮罗这样的名律师,确实只有辛普森这样的"明星""请得起。在美国,最能够
迅速致富的就是"明星"了,但是谁也不会嫉妒。因为明星都要有点招数的,尤其是球星
,绝不是光靠运气就能当上的。接着,辛普森又请了另一名黑人名律师卡可伦。很快,
他的律师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小小的律师团,拥有全美国最优秀的几十名高级律师。同时
,由地方女检察官克拉克,黑人检察官达顿为首的一个检方律师团也组建起来了。这两
个律师团,一个代表被告,一个代表原告,他们之间有没有什么性质上的差别呢?通过
辛普森案,我们才真正体会到,在美国,检方和辩方是完全平等对抗的两个梯队。美国
的法庭和运动场没有什么区别,检方和辩方就象两支均势力敌的运动队。因为根据美国
的法律,不论嫌疑犯被控的罪行有多么严重,不论检方手中掌握的证据看上去是多么的
有力,在他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须假设他是无罪的。"无罪假定"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
是极为重要的一条。正是这一条,决定了检方和辩方从道义上的平等地位。正因为在宣
判之前,假定被告是无罪的,律师也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理直气壮地进行辩护。如果
没有这一条,被告律师一出场就矮三分,就根本谈不上"公平"二字,被告也就很有可能
轻易沦为"待宰的羔羊"了。

所以,在被告不认罪的情况下,检方的责任是陈列证据,证明控告可以站得住
脚,以期找出真正的罪犯。而作为辩方,是竭力对检方的证据提出疑点,甚至[屏蔽]检方
的证据,以期维护有可能被冤枉的被告的清白。因此,在道义上,双方丝毫没有贵贱高
下之分。检方即使手中掌握确凿证据,你所能做的,只是让证据说话,而不能有哪怕是
些微的表示,以暗示双方有道义上的差异。如果检察官有任何抬高自己在道义上地位的
迹象,比如说,宣称自己是伸张正义,而暗示辩护律师是为罪犯开脱等等,都是违反了
"公平游戏"的原则,是严重犯规的行为。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美国非常彻底的司法[屏蔽]。不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
美国Gov-ern.ment无权干预任何一个审理过程。所以,首先是双方都没有来自上方的压力。其次
,是法庭上的对抗双方在道义上完全平等,这就确立了他们在法庭上公平抗衡的前提。
如果双方都力量很强,唇枪舌战,逻辑推理,巧妙调动证人,就会变成一场非常有看头
的智力角逐。难怪美国有许多电影故事片的大段场景都是在法庭上。

在美国法庭这个"运动场"上吹哨子的瞘ate校?褪欠ü佟K??鸬娜?孔饔镁褪
人格又缺失了一块,靠
顶端 Posted: 2011-01-31 17:12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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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的是那些没有证人亲眼看到犯罪过程,嫌疑犯则坚决否认有罪。在这种情
况下,要确认罪犯有时是非常困难的。你从刚才我提到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有时即使有
证人,都会发生指认错误。有化验报告,也有可能产生偏差。但是对于涉嫌的这一个公
民,就很可能要为一个证据上的偏差而付出一生的自由作为代价。你必须理解这一点,
在美国这样一个把公民自由看得高于一切的国家,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的。一个无辜的人失去自由,是美国人认为最不可容忍的事情了。

当辛普森案冗长的作证阶段把全美国都搞得失去耐心的时候,有一天,我和一
群美国朋友在一起聊到正在进行的审判,大家开始取笑法官,取笑律师,拿这场审判开
玩笑。后来,其中一个名叫戴尔希的白人女孩说,不管大家怎样取笑这场审判,但是有
一点是肯定的,如果到最后还是确定不了辛普森是否有罪,那么,就会有两种错判的可
能:一是他真的杀了人而被放掉,二是他没杀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在这两种情况下,
我宁可他是杀了人而被放掉了,也不愿意看到他是有可能被冤枉的,却待在牢里。对于
这一点,所有在场的人都表示同意。

但是,有几个地方他们显然是成功的,首先是指出了取证过程的操作不规范,血样
保管有漏洞,提出辛普森被[屏蔽]抽去作化验的血少了一些(暗示有人利用了这份血样去
栽赃,给栽赃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还提出辛普森作案时间的疑问。另外,给陪审团留
下深刻印象的一个场面,就是让辛普森试戴在现场拣到的那双血手套。尽管检方此后调
动了一切手段证明手套的本来的尺码是合适的,只是有些缩水了,但是在法庭上,辛普
森吃力地把两只大手硬撑进显然偏小的手套,我相信这样一个景象比任何说明给人留下
的印象都更为强烈。

尽管如此,当检方的证人纷纷作证完毕的时候,并没有给人一种形势明朗的感
觉,也丝毫看不出辩方有绝对取胜的迹象。在美国,被告被[屏蔽]掌握了一大堆证据,却
反过来指责[屏蔽]是栽赃,这种情况毕竟还是罕见的。如果被告的律师不拿出点什么绝招
来的话,很难取信于陪审团。同时,形势不明朗的状态,对检方也是一个不详之兆,因
为这说明检方的证据仍处于被挑战的过程之中。

在这一段时间里,辛普森本人也尽了他最大的努力在外界争取同情。他设立了
一个免费的热线电话,以收集寻找凶手的线索,以巨款悬赏捉拿凶手,同时他还在牢里
写了一本书为自己辩解。从我的感觉,这些举动收效甚微。人们依然将信将疑。
当时,在我周围的美国人中间,很多人都倾向于认为辛普森也许是杀了人,大家的依据
主要还是凭感觉,觉得除了他之外,实在找不到另外一个人有这样说得过去的杀人动机
和那么多疑点。同时,他们也多数认为辛普森最后能够"脱身",因为他们都熟悉美国的
司法制度,感觉检方提供的证据没有达到无可挑剔的程度。因此,作为这样一个重大案
件的定罪,很可能是不够的。

由于时间拖得非常长,陪审团的隔离时间已经到了创记录的水平。在此期间,有十
名陪审员由于种种原因,或是被取消资格,或是主动要求离开了陪审团。幸而,十二名
陪审员之外,还有十二名候补陪审员。自始至终,候补陪审员是和正式的陪审员一起参
加法庭的审理活动的。每当一名陪审员因故离开的时候,就有一名候补的顶上去。一旦
候补的全部顶完,再有人必须退出的话,审判就可能由于陪审团的人数不足而宣告失败
,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因此,所有的人都在捏把汗,已经审了那么久,可千万别到最后
关头因为陪审团人数不足给弄砸了。好在,剩下的这些人一直坚持到了最后。

陪审员是法庭中最神秘的一群人。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手中所掌握的"生杀大
权"所引起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法庭上的摄相机镜头已经扫到了所有的人,一切都是
公开的,只有陪审员从来没有在大家面前出现过。因为这是不允许的。因此,每当有一
个陪审员"从神秘中退出"的时候,总是有一大群记者跟在后面。一般来说,他们都遮面
而过,匆匆钻进汽车,就从此不再露面了,因为他们不愿意由于这样一段陪审员的经历
而影响自己和家庭的平静生活。但是,也有一旦卸下这个身份,解脱了法律约束,就回
答记者提问,甚至接受电视台采访的。看着这些陪审员,我有时会大叫起来:美国人就
让这样的人决定一个大案的判决啊!我算是服了,这完完全全就是从马路上随意找来的
普通人,普通得让你想不通:一个世界上最科学发达,工业先进的国家,怎么会把所有
大案的判决权就交给了甚至可以是文盲的老百姓,却让一大帮法学博士在一旁干瞪眼!

被告律师所提供的证人很少,与检方的听证时间相比,这一段听证时间也显得
很短。但是,出来了好几个国家级,甚至国际级的大师。其中有一个Noble奖的获得者
。也许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特别留意一名华裔证人,事实上,他的出场也引起了所
有人的关注,因为这位李博士是世界有名的高级犯罪学专家。他是辛普森的律师夏皮罗
的朋友,他们的相熟是很自然的。夏皮罗是名律师,手上经过的都是大案,而李博士是
著名犯罪学家,从技术的角度给过夏皮罗很多的帮助。他曾经为许多大案提出关键性的
证据。这些证据,有用于为罪犯定罪的,也有帮助了嫌疑犯解脱的,他只是站在科学的
角度提出科学证据,这就是他的工作。正是他这些科学的研究成果和不偏不倚的科学态
度,受到相关领域的普遍尊重。在辛普森从芝加哥刚刚回到洛杉矶时,他就接到了夏皮
罗要他在科学证据方面协助的请求,并且在其后答应了出庭作证。这一类专家的作证都
是要付报酬的,但是他显然很重视华人珍惜名誉的传统,在出庭之前,就宣布把五万美
元的出庭报酬捐给了洛杉矶[屏蔽]局作为教育基金。他为什么捐给为检方工作的洛杉矶警
察局呢?因为他作证的主要内容是洛杉矶[屏蔽]局的取证工作有问题,尤其是主要取证警
探的水平太差。巧的是,备受辩方律师攻击的主要取证警探也是个华裔。出身于台北警
校的李博士本身是美国康州州[屏蔽]总局刑事鉴定化验室主任,也就是说,他是[屏蔽]下
属单位的一个雇员。联邦和州的[屏蔽]是管对刑事案件起诉的,他却千里迢迢地从美国
东北部赶到西南部来为另一个州起诉的重大杀人嫌疑犯作证。这在美国是非常正常的一
件事情。提供科学证据,不论是为被告,还是为检察官,对于一个科学工作者来说,是
完全一样的,不同的是为辛普森这样的名人作证,可以获取的报酬要高得多,可这次他
把预定的报酬捐给了法庭上的对手。不过,即使他不捐这钱,他也不会受到任何来自外
部和自己心理上的压力。相反,在辩方宣布他将出场作证后,每天电视上专家们的评论
是一片赞叹仰慕,好象在等待一位大明星的出现。

他曾经受辛普森的律师夏皮罗的委托,为辛普森作过身体检查,以证明他身上没有
任何搏斗的痕迹,法庭上出示了这些检查的照片。他还根据犯罪现场的照片作了一些推
论。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他在分析了一张现场照片之后,认为其中的一个痕迹"有可能"
是"第二双脚印"。这如果被证明是真的,将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因为现场除了被害者之
外,只发现过一个人的脚印,尽管作案者的鞋子始终没有找到,但是脚印的尺寸与辛普
森的一致,而且被确定,那是一双只有富人才会问津的昂贵的鞋。检方认为,辛普森作
案是一个人干的。李博士的发现就是一个"合理的怀疑"。刑事法律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
则,被告只要提出"合理的怀疑"即可,不必作出证明,这叫做"没有证明的负担";而相
反,检方则必须提供证明以"超越合理的怀疑",这叫做"具有证明的负担",或者说" 证
明的负担在检方"。

因此,检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这一点被突破,他们也再一次请出犯罪专家,以
否定李博士的推抡。在法庭上,检方也从他的工作录像中挑出他的操作不规范之处。这
时,法庭之外又出现了意外情节。李博士在遭到反驳之后,在自己的实验室开起了记者
招待会。他对记者说,自己的结论和反驳他的专家并没有什么大的冲突,因为他当初在
法庭上说的就是"有可能是第二双脚印",他从来也没有说过"肯定是"。同时,他还对检
方挑出了他的操作不规范的毛病十分恼怒,指责检方在他操作过程中不配合,不向他提
供应有的装备,使他根本找不到手套等,只能违规操作。他还对记者说,他后悔自己卷
入此案。此举显得急于在为自己的证词辩解,一时间舆论大哗。一般来说,证人的作用
就是在法庭上的证词,作证成功不成功也都在法庭上了结了。在法庭之外,你再为自己
的证词作什么解释,陪审团听不见,对于这个案子等于是没起作用。但是,这番话对于
庭外的民众显然是有影响的,对辩方显然不利。辩方律师肯定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招。
我觉得这也是华人重个人声誉的心理起作用,他显得最关心的,是自己长期以来建立的
良好声誉不要因此受损。李博士举行的记者招待会陪审团是无法知道的,但是作为世界
著名的犯罪学家,他在法庭上作了种种分析之后所作的结论,对陪审团应该有很大的影
响。他针对检方所提出的血液证据说,"在这些情况下,我所能得出的唯一看法是,事
有蹊跷。"

而真正戏剧性的情节,是出在拣到血手套的警官佛曼身上。谁也没有想到,世
界上有这么巧的事情,这位作为检方关键证人的佛曼,居然在近十年里,断断续续地让
一个剧作家录下了他的大量[屏蔽]。这是因为那名剧作家要收集洛杉矶[屏蔽]生活的素材,
通过朋友介绍,付费让佛曼录的音。你不得不佩服辛普森雇的那些律师,他们怎么就把
这些证据搞到了手。这是整个漫长的审判的最后阶段,起了这样一个[屏蔽],一出来就差
点把法官给赶出了局。

因为伊藤法官的妻子是洛杉矶[屏蔽]局的高阶官员,曾经是佛曼的上司。在佛曼的录
音里,不仅有大量攻击黑人的[屏蔽],还有许多贬抑西班牙裔,犹太人以及妇女的[屏蔽],
其中包括对这位法官妻子的抨击。于是,检方提出法官本人也被卷入了这个案子,这些
录音中涉及他妻子的内容,有可能使法官在判断是否允许这些录音呈堂的时候受情绪影
响而作出不公正裁决。因此,要求法官出局。伊藤也在法庭上含泪承认,听到对他妻子
的攻击,他也会象常人一样,感到深受伤害。这下真是热闹了。好不容易坚持下来的这
场审判,由于历时弥久,已经受到不少非议。陪审员退下来十个不说,现在连法官也要
保不住了。最后,经过两天的激烈争辩之后,检方终于作出决定,在事先洗去录音带有
关法官妻子的内容,不再要求法官回避。大家总算松下一口气来。

陪审团在这一段时间当然被请出了法庭,这一段风波,他们是不知道的。

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先在法庭播放了一次佛曼的录音带,以确定这些录
音是否可以和哪些可以放给陪审团听。放录音带的那天,法庭上气氛凝重,鸦雀无声。
佛曼的录音带不仅回响在法庭上,而且回响在整个美国,震动了所有的人。你可以感觉
到,这是一个"牛哄哄"的家伙,好吹嘘而且厚颜,他毫不掩饰他对黑人的仇视,夸耀自
己的滥用职权。最严重的是,他以完全肯定的态度描述了[屏蔽]作伪证和栽赃的违法行为
。五个月前,他在这个法庭上,曾经发誓说真话并且宣称自己十年来没有提到过"黑鬼"
这个词。但是,现在在同一个法庭上,你可以听到,他宣称洛杉矶市Gov-ern.ment里的黑人都该
一起枪毙掉。在十四个小时的录音中,他不止四十次用了"黑鬼"这个词。这一切,相信
你在国内的有关报导中都已经看到了。
这段录音对于美国所有的人都是一个震动。我以前给你的信中曾经提到过,事实上,现
在即使是三K档,也会避免在他们的宣传中使用直接的种族污辱性的语言,因为在美国
种族问题上,三十年来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由于非常复杂的种
种因素,种族问题依然是美国的一个敏感问题。听到这段录音,黑人当然感到愤怒,大
多数并不是种族主义者的白人,也感到十分尴尬

但是,当最直接的感情上的风潮过去之后,大家最集中的话题当然就是,佛曼的录
音会给这场审判到底带来什么。我想,这应该先说说在此之前究竟是什么样的局面。我
曾经在上封信里提到过我周围的美国人的一般看法。实际上,每一天晚上,还有大量的
法律专家们针对当天的发展作出许多权威性的评论。对于整个审判中发生的种种情况,
随着时间的拖长,分歧和争论不断在增加,但是在佛曼的录音带出来之前,多数的法律
专家都认为,这一案件会因为陪审团意见不统一而无法作出判决。

你也许会问,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不论陪审团最后作
出什么样的裁决,是"罪名成立" 也罢,是"罪名不成立"也罢,都必须是陪审团全体陪
审员一致的意见。只要是意见不能取得一致,就意味着"无法作出裁决",就必须宣布这
一次的审判"宣告失败"。在审判失败之后,检方必须立即作出决定,是重新再一次审判
,还是撤销起诉,就以"审判失败"结案算了。如果选择前者,那么一切已经来过一遍的
程序都必须从头再来一遍。当然,如果有的话,双方都可以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没有
新的证据,也可以改变进攻的策略。我又要拿运动场作比喻了,审判失败说明这场球给
踢和了,那么就再踢一场,决个胜负。

在辛普森案件出来之前,就有一个非常轰动的兄弟二人枪杀亲生父母的大案。
他们的父母有巨额的财产,看上去杀人动机明确。但是,这两个人高马大的兄弟,承认
杀人的同时却不同意自己被起诉的"一级谋杀罪"。他们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说是他们的
父母长期对他们xx,最近他们怀疑父母要对他们"灭口"。他们是为了自卫,在惊恐
之下才"先下手为强"的。这种说法成立的话,罪名和刑期都不一样,几年之后一假释,
就可以出来享受遗产了。这个案子审了很久之后,就是因为陪审团意见不统一,宣布审
判失败的。最近正在重新开审。

审判失败之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撤销起诉了。有时是因为检方认为再审也不可
能使陪审团一致同意他们所提出的罪名,就认输放弃了。有时则纯粹是出于经济原因,
检方不愿意或者不可能再承担庞大的诉讼开支,因而放弃。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对被
告有利的。至于判决本身一定要陪审团全体一致通过才能算数,这一条显然也是"慎之
又慎"的规定。在我看来,这只是进一步表现了美国司法制度"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
一个"的原则。

为什么大多数法律专家在佛曼录音带出来之前会认为陪审团意见会不一致呢?这正
反映了这个案子本身的复杂性。一方面它有大量的科学证据,另一方面,它又有许多疑
点和逻辑上不够通顺的地方。在事后,李博士甚至直接谈到,一般的这样的案子能够找
到的

NA之类的科学证据都是不多的,而这个案子的

NA证据"多得叫人起疑"。因此,专家都估计陪审团会产生确信大量物证的一派
,和认为该案疑点太多的另一派,专家认为他们很难通过相互说服而达到统一。但是在
佛曼的录音出来以后,多数专家的意见趋于陪审团会一致作出无罪判决。专家作出这项
判断时,并没有强调这是因为陪审团的种族比例。在最后的陪审团中,有九名黑人,一
名拉丁裔和两名白人。那么事实上,究竟什么是佛曼录音所带来的变化呢?有两个变化
是非常确定的:录音使检方最重要的一名证人从可信变为绝对不可信,录音使辩方提出
的不太可能发生的[屏蔽]栽赃神话变得有可能。第一条的依据是佛曼第一次的证词显然有
谎言,第二条的依据是佛曼强烈的种族主义倾向,使人相信他可能有对辛普森栽赃的动
机。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对陪审员如何判案是有一套规范的。比如说,一切以法
律为依据,要以证人物证为凭据,不可轻信双方的律师,不可以参与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要确信证据毫无问题才可以作罪名成立的判定,等等。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即使某陪
审员自己认为有可能是辛普森作的案,但是,只要是证据有疑问,他仍然会根据法律对
陪审员的要求,作出"罪名不成立"的判定。

在双方的公平角逐中,检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失败明显是在实力上敌不过辩方,
或者说,工作没有做到家。因为,从表面上看,双方的对抗游戏是在法庭上的唇枪舌箭
,但是实际上,显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这样一个大案有着巨量的幕后工作,双方都
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收集证据,这里包括有关自己一方证人和对方证人的所有情况。象
佛曼的录音,是这一关键证人的关键信息,如果当初是由检方而不是辩方获得了这份资
料,检方有可能根本不会让他作为自己一方的证人出庭。这份录音是在与佛曼私交非常
好的一名女剧作家手里,她住在北卡罗兰纳州,和洛杉矶的距离比上海到新-僵还要远。
这份录音又完全是私人之间的交易,知道的人应该非常少。检方没有掌握这一情况,看
上去是情有可原的,可是你没有拿到,对方却拿到了,这就无法原谅自己。美国的法庭
就象一个寻求公平的竞技场,任何一方,如果在关键时刻出现后方空虚,只有活生生看
着对方进球,悔断肠都没有用。

这些录音是在十年当中,断断续续录成的。采访的地点通常是在幽静的饭馆里。采
访双方居住的地方相距这么远,能够持续十年的往来和合作,说明他们的关系是很深的
。在法庭上,她曾经被问到她与佛曼之间的关系,她明显地结巴了一下,然后回答,是
一般的合作关系。检方律师对这名证人当然讨厌之极,所以在庭外,检方律师说过,她
要是再这样说的话,我就要在法庭上公布她给佛曼的情书了。之所以我提到这一点,也
是想让你了解,辩方能够得到这份录音带存在的消息,以及能够使这份纯私人性质的录
音变成一份"证据",是做了不知多少工作的。

这名女剧作家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是以辩方证人的身份出现的。实际上,她
并不是辛普森案的直接证人,她只是有关佛曼和录音带的证人。当被告律师提出录音带
的证据之后,法庭照例又要对这一证据是否应该呈堂,避开陪审员展开一场激烈的法庭
辩论。这位女剧作家就是在陪审团不在场的这种情况下出的场。

检方只能试试看亡羊补牢,于是拼死阻止录音带向陪审团播放。在混战一场的
时候,高德曼的父亲再一次在法庭外发表讲话。他质问辩护律师,这到底是审判辛普森
还是审判佛曼。检方也援引"与本案无关"的条例进行抗辩,说佛曼是不是种族主义者,
和辛普森有没有杀人根本没关系,他是种族主义者也并不说明他就会去栽赃。但是,要
说这份录音与本案完全无关,已经是非常困难了。

为了慎重处理佛曼的录音,伊藤法官决定再一次把佛曼传来听证。当然,陪审团是
不在场的。佛曼又一次来到了法庭,这一天,法庭上也是气氛凝重。这时,他已经不再
是一名[屏蔽]的身分,录音带一曝光,他马上就申请退职了。可以说,作为这场案子的证
人,他已经远不是在法庭上被"审"得狼狈的问题,他几乎是声败名裂,丢了工作,前途
茫茫。他这次走上法庭,已经是一个在全国声名狼藉的种族主义者的象征。引人注意的
,是他带了一名他的律师同上法庭。现在是他自己遇到了麻烦,他也需要律师为他出主
意,保护他自己的权利。

佛曼求助于律师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他自己一定远在录音带公布之前
,就知道自己遇到了大的麻烦,所以,一直有两名律师为他工作。他的录音带一曝光,
其中的一名律师就宣布辞职了。许多人猜测,他是不愿意再为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雇主
服务,也有可能,他觉得对这样一个"死[屏蔽]",他已经无计可施了。

辛普森案使我们不得不又一次想起那个法学院学生的笑话,以及这个笑话所引
起的有关律师职责的思考。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角色呢?我想,律师只是类
似于一个咨询加上服务的机构,他只是向客户提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信息和服务。
他和顾客之间只是一个平等的交易过程,顾客付费,律师提供服务,任何一方不满意的
话,都可以解除契约。由于律师咨询内容比较特殊,使这一行业比其他技术咨询行业增
添了更多的感[屏蔽]彩和社会内容,但是实际上,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压在这个角色头上,
不仅是不公正的,而且还有可能使这个职业产生畸变。所以说,直接地寻求和追求社会
正义,本来就根本不是一个律师的职责。

律师是有他的职责的,他的职责就是,不论他的顾客是什么人,在收取顾客费
用的同时,就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使他的顾客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的公民权利。当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服务充
分享有了公民权利,真正的社会正义就已经得到体现了。

其实,对于你我来说,这个道理是非常容易想通的。我们都经历和目睹过不同
历史阶段对于"正义"的不同社会理解和不同个人理解。如果律师的责任是伸张"正义"的
话,那么你指望他伸张的是哪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正义",他本人又倾向于哪一类社会
群体的"正义"理解呢?如果律师都被要求去"伸张正义"的话,大量的个人就会由于得不
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失去他们的合法公民权利,他们最基本的自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和家庭幸福,都有可能被风靡一时的所谓"正义"一口吞掉。
因此,不论是尚在未决之中的重大杀人嫌疑犯"活[屏蔽]"辛普森也好,"死[屏蔽]"佛曼也好
,作为一个律师竭诚为他们服务,都没有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

佛曼在法庭上只待了四分钟。这短短的几分钟,却把法庭变成了检方的"滑铁
卢战场"。佛曼接受了被告律师的一系列提问,其中包括"你在此案初审听证时所说的证
词,是不是完全真实的?""你有没有提交过捏造的警方报告?"最致命的一个问题是"在
此案中你有没有栽赃和假造证据?"在这些问题提出时,检方几乎是不停地跳起来"**"
这些提问,但是,问题都被当瞘ate械姆ü偻ü?恕C康狈鹇?拥揭桓鑫侍猓??桶淹凡
人格又缺失了一块,靠
顶端 Posted: 2011-01-31 17:13 | [1 楼]
月夜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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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stocking /'stokiŋ/ n. 长袜 ]


检方集中向陪审团重复了证据,这包括,妮可所住的公寓后gate发现的血迹,

NA测试与辛普森的血型相同 (570亿人中间才有一个这样的血型);现场发现名
贵鞋的鞋印,尺寸与辛普森的相同;作案者戴的一双稀有的皮手套(一只在现场,一只
在辛普森的屋后),辛普森曾经拥有过一双同类型的手套;此外,还有辛普森汽车里有
血脚印,他的卧室里有带血迹的袜子。

在结辩时,检方不得不严厉批评了佛曼,但是强调,"佛曼是一名种族主义以
及他在证人席上对此问题说谎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未能证明被告是有罪的。如果陪
审员因为一名[屏蔽]的种族主义态度而不理睬如此有力的证据,这将成为一个悲剧。"

在检方提到辛普森割破的手指的时候,过分卖力的电视转播录像师把镜头摇向
了辛普森的手指。伊藤法官马上命令拔去电源插头,致使转播中断。因为录像师的这一
举动有可能使电视观众看到辛普森的笔记本,这严重违反了"被告与其律师之间的交流
必须保密"的规定,这一规定也是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然后,法官马上向负责转
播的的机构——电台及电视新闻协会处以一千五百美元的罚款,罚款之后,又重新恢复
了转播。

在检方结辩的时候,还有一个插曲。女检查官克拉克十分动情地向陪审团讲诉她自
己如何面对如山铁证始终相信辛普森是此案凶手,决心克服种种困难,将他绳之以法。
在克拉克讲述的过程中,被告律师三次从椅子上跳起来**。最后一次,被告律师**的矛
头已经是指向法官,**法官没有公平对待他的**,终于迫使法官宣布休庭,把陪审团暂
时请出法庭。看来检查官克拉克确实是"犯规"了,在经过讨论重新开庭的时候,法官下
令检查官克拉克在此后的结辩中,不准再说" 我"如何如何,不许使用"我"这个词。在
她保证不再这样做之后,结辩才继续下去。被告律师认为,她前面的这种叙述方式是在
暗示陪审团,她自己是在"伸张正义",在为被害者"讨还公道",在"道义"上拔高检方而
贬低辩护方。用这种方法来影响陪审团,这在美国的法庭上是一种明显的犯规,怪不得
辩方律师十分愤怒,连连**。

在检方的结辩中,黑人律师达顿是受到一致好评的,他的发言集中要点,极富感情
。达顿还很年轻,他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很正直很忠于职责。对于什么是律师的职责这样
一个的话题,在辛普森案期间已经不再如笑话那样轻松。这个话题对于美国一般老百姓
,对于法学院学生,对于象达顿这样严肃的律师,都成为越来越沉重的困扰。他看上去
象个理想主义者,相信自己是在为被害者的家属讨还公道,他在这个案子里承受了额外
的压力,因为他自己是一个黑人,却在试图把一个"黑人英雄" 送到无期徒刑的大牢里
,不少相信辛普森无罪的黑人都指责他"出卖黑人兄弟",但是这只使他感到难过却并不
使他感到困扰,真正使他困扰的是,在他奋力在"讨还公道"的过程中,他看到和他一样
的律师,正在他的对立面上工作,而且,眼看着要"拼不过他们了"。他在这个案子审了
一半的时候,发表过十分伤感的讲话他说,自己如果重新选择的话,很可能不会再去做
一个律师。在美国,实际上人们都有着很沉重的"追求正义"的心理负担。看着完全站在
对抗立场的双方律师的这场"球赛",很多美国人也一头扎在"正义"这个概念圈子里出不
来。

辩方律师的结辩是有别于检方的。律师卡可伦明确对陪审团表示" 我们不需要证明
什么"。这是在美国法庭上,对抗双方最大的区别。检方必须拿出铁证来,而辩方不需
要任何证据,需要的只是提出疑问。所以,在最后,卡可伦是以十五个问题来结束他的
结辩的。美国司法制度对于要求判一个人有罪的检方,严格到近乎苛刻的地步。在我看
来,也是在贯彻"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在辩方的结辩中,律师直指物
证受到污染和警方涉嫌栽赃。冯警官和佛曼再一次受到攻击,他们被形容成"一对行骗
的恶魔",主攻对象当然是佛曼。但是辩方律师有大量的夸张的,煽动种族情绪的言辞
,比如说,称佛曼和希特勒一样,是一名"灭绝种族的种族主义者"。我觉得,正是辩方
律师所采取的这个策略,搅混了这一锅水,在一个相当清楚的审理逻辑上蒙罩了一层迷
雾。

接近尾声,人们的情绪都显得激动不安。辩方的"种族策略"更是在那里添乱。
法庭外,被害者高德曼和辛普森的家属分别发表了针锋相对的谈话。高德曼的父亲是犹
太人,他说,把言辞中含有种族主义倾向的佛曼,比作杀害了千百万犹太人的希特勒,
根本是比喻不当。他还说,卡可伦雇佣的保镖是来自"[屏蔽]之国",他就没什么资格谈
种族主义的问题。这里我略为解释一下,老高德曼这样说,是因为"[屏蔽]之国"是法拉
肯[屏蔽]的,他就是我以前提到过,马康姆.X的女儿始终怀疑他是杀害自己父亲凶手的那
个人。法拉肯在美国是出了名的反犹太民族的另一类种族主义者。辛普森的家属则也发
表谈话,为辛普森的律师辩护。种族话题终于越炒越热,新闻界也不断公布黑人和白人
对辛普森"是否有罪"不同观点的比例。法庭外,开始[屏蔽]一些民众,有的高叫"释放",
有的则回应"有罪,

NA",还有[屏蔽]叫:"萭ate闵笸挪镁觯?馐敲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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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11-01-31 17:13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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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pigeon /pid3əin/ n. 鸽子 ]


楼猪太威武鸟
白菜gay士
顶端 Posted: 2011-01-31 21:36 | [3 楼]
little mo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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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europe /'juərəp/ n. 欧洲 ]


狼锅,有乱码    
取牛肉一大坨,切成一公分左右的正方形,洗净,用开水把牛肉紧一下,然后换水放牛肉进去.洋葱胡萝卜芹菜,切成小块放到锅里,点火开煮.先大火,水开之后关小火慢煮,煮到胡萝卜块边缘有一点半透明状时,放洗净切块的西红柿.当西红柿快化掉的时候,放洗净切碎的香菜,关火,盛汤,按个人口味放盐和胡椒就OK了。


顶端 Posted: 2011-01-31 22:33 | [4 楼]
mi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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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windy /'windi/ a. 有风的,多风的 ]


LZ最近的口味很重~~~要么重X,要么长文~
扑你个街~

顶端 Posted: 2011-01-31 23:14 | [5 楼]
roma_to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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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utterance /'Λtərəns/ n. 发言,表达,话,说话 ]


N古老的东东啊
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人和我说话
顶端 Posted: 2011-02-01 00:11 | [6 楼]
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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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beforehand /bi'fo:hænd/ ad. 事先,预先,提前地,超前地 ]


貌似我以前在哪看到过
Quote:
多少次,流云飞舞,恍惚重现,你当年青春曼妙
一瞬间,情意满天,纷飞笼罩,深不见底的寂寥
顶端 Posted: 2011-02-01 02:01 | [7 楼]
坏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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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glue /glu:/ n. 胶,胶水;vt. 用胶水粘合 ]


貌似没完
没得啥子
顶端 Posted: 2011-02-01 10:53 | [8 楼]
葬花人



自信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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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meditate /'mediteit/ v. 深思,沉思策划,考虑 ]


这个案子很轰动~听学法律的同学摆过,工科生表示鸭梨有点大。
入江湖、走红尘,人独影、剑孤鸣,行千里、笑雄心,长叹问剑一狂人!
顶端 Posted: 2011-02-02 14:07 | [9 楼]
我来我网·5come5 Forum » 灌水乐园 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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