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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锐观察:孤独的敌人 科比-布莱恩特的争议根源

本帖被 hunter 从 运动新时空 移动到本区(2008-01-11)
过去十年,人们不论在热爱、崇拜,还是憎恨、诅咒科比时,都忽略了他的孤独。  2007年12月28日,深锐观察推出新浪体育2007NBA年度人物票选后,得到球迷们的热情回应,至31日24时活动截止,共收到102263张选票,科比-布莱恩特以57261票的压倒性优势当选我们的年度人物。
  科比的强势当选,并未平息(事实上反而加剧了)论坛中的争议。平心而论,2007群雄并举,没有一家独大。我们在设置候选名单时,也屏除了国籍、人气等外界因素,十位候选人(安吉、邓肯、纳什、诺维茨基、老尼尔森、帕克、加内特、詹姆斯、科比、霍华德)均以实力入围,且各有千秋。但票选的走势依然“极端”,在粉丝的热力追捧下,科比支持率从42%一路飙至最终的56%。作为此次活动的发起者,我们尊重并认同每一张选票。
  时至今日,再用文字回眸科比2007年潮水般的50+,蝉联得分王,败走季后赛,救火梦之队,转会gate,20000分等往事,或者继续科蜜科黑的辩驳,都难免苍白。在这里,我们只想努力还原一个真实的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一个孤独的人
  外界对一个运动员的赞美,可能仅仅源自场上;争议的根源,则往往来自场外。科比以酷毙的赛场表现赢得大量粉丝,如果仅作为一个球员,一个得分手和一个后场防守者,他完美得无可挑剔。因此即便最尖刻的科黑,也很难在技术层面否定科比,但如果将话题的外延拓至场下,争议便汹涌而来。
  科比-布莱恩特是个什么样的人?从性情上说,他也许是NBA历史上最难被定义的巨星。提起乔丹,人们会说霸气;巴克利——搞怪;斯托克顿——冷静;艾弗森——坚韧……描绘科比,你能迅速找到简明扼要的关键词吗?
  如果必须用一个单词诠释科比,那只能是:孤独。
  众所周知,他是一个前NBA球员的儿子,几乎一学会走路,就开始光顾训练馆。多数球星都要在高中打一两个赛季,才决定选择篮球、棒球还是橄榄球,起码到高四,才意识到自己有跻身NBA的机会。而科比3岁时就昂起头,在球馆里信誓旦旦:“将来我会成NBA的明星。”逗得乔-布莱恩特的队友们哄然大笑。打篮球之于科比,几乎不存在选择的自由,一切仿佛命中注定。
  从一开始,科比就与同龄孩子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交圈,他无比渴望在成人世界中证明自己。更要命的是,他老爸是个很烂的前NBA球员,转会如便饭,1岁起科比就随家人辗转各地,从费城到圣迭哥再到休斯顿。科比5岁之后,布莱恩特一家干脆从美国跑路,混迹意大利和法国联赛。这种流浪生活对一个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两个影响是:
  1.他缺少与同龄玩伴的朝夕相处,他的的朋友圈始终被频繁转学搞得支离破碎。在某个短暂的时期,科比不乏泛泛之交,但缺少那种长久深厚的友谊。业余时间,他接触的大多是他爸爸的朋友和同事,那些体育圈里的老油条。
  2.他很难入乡随俗,真正融入到美国或欧洲,费城、圣迭哥、休斯顿或意大利、法国的生活当中。即便抛开语言、种族和文化上的障碍,这些生活布景的切换也实在太快了,远远超出一个孩子的适应力。
  关于第一点,它对科比性格以及社交作风的影响无疑很深。这也许能部分的解释科比至今仍没有死档的原因。无论在队友间还是生活中,他本能的与周围人保持着分寸和距离。就连神坛上的迈克尔-乔丹,都有奥克利、巴克利这样的老友,山姆这样的御用记者,可以推心置腹或者嬉笑怒骂,但科比无从倾述,每个人似乎都了解:科比-布莱恩特是那种不需要密友的人,于是相敬如宾。
  科比说他其实很讨厌这种状态,他努力和身边的人拉近距离,比如请队友搓饭,到家里参加他闺女的生日party,在飞机上玩电动或打牌的时候故意装得兴致盎然,跟大家打得火热。但很遗憾,在这方面科比是个很蹩脚的演员,弟兄们仍然怕他。
  关于第二点,简单的说,就是把科比的气质搞得有点儿另类,既不像纯正的美国人,更不算地道的欧洲人。对祖国的疏离,并不意味着少年科比融入了欧洲生活,布莱恩特家搬到那里可不是为了移民定居,一切都是以乔-布莱恩特的职业生涯为轴心,他为哪里效力,子女就要转到附近上学。除了过语言关,适应饭菜的口味,科比并不能变成一个真正的欧洲通,接触白人把持的主流社会。
  就像在美国长大的王力宏很难演好[屏蔽]中的旷裕民,1992年,当“海归”科比随家人回到费城,与本土文化的隔膜不言而喻,他并不熟知街球场和[屏蔽]室里的潜规则,不清楚队友们坏笑的确切含义,他回忆说这种隔阂曾让他困惑万分。事实上在加盟NBA之前,他与史蒂夫-纳什一样,都只不过在1992至1996打了4年美国学院篮球,而且纳什是在竞技水准和战术素养相对高的NCAA,而科比只能在中[屏蔽]赛鹤立鸡群,玩NBA LIVE般轻松的遍杀四野。尽管绝对实力让这个天才少年轻易躲过了文化融入和人际交往上的种种暗礁,但事实上科比接触美国正规的学校篮球体系的资历,比纳什、奥拉朱旺、邓肯这种打满4年NCAA的国际球员更浅。单从这点来说,把科比归为海外球员都不算过分。
上世纪70年代后,NBA从赛场到[屏蔽]室,都被地道的美国黑人文化占据。拉里-伯德为什么能处处混得开,成为30年来唯一的白人统治者?魔术师回答:“因为他是白人中的黑人。”而科比的成长经历中,无疑缺少与美国本土黑人文化的亲缘关系,富裕的家境同样为他带来麻烦。于是我们看到,他跟加里-佩顿那种典型的草莽英雄关系糟糕透顶,也不能理解卡尔-马龙这种美式乡巴佬的调情玩笑。尤其在成腕儿之前,诸如科比和格兰特-希尔这样的球员在[屏蔽]室里的地位很尴尬,在那些出身草根的黑人队友眼里,他们一副事儿事儿的派头,是“黑人中的白人”。希尔曾在自传《改变篮球》中,表达过对此类偏见的烦恼。
  比希尔家更糟的是,乔-布莱恩特不是凯尔文-希尔那样的球星(橄榄球手),他只是一个靠打球养家的中产,而且性格与球风一样古怪,他只善于狠狠管教科比,为科比送给他的宝马汽车嘿嘿怪笑,而不会像凯尔文-希尔那么有大师范儿的教诲儿子:“格兰特,记住,一个运动员一生要死两次,一次是生命终结,一次是你退役的时候,因此好好珍惜。”科比的老妈也不是珍妮特-希尔那样的知识女性,她可没有希拉里那么显赫的大学同学,她不过是一个始终追随丈夫,有着市井气质的家庭主妇。
  布莱恩特家是富人,但不是贵族。事实上随着科比成名,这一点被媒体无限放大。比如说老两口赌气,压根不去参加科比的婚礼,不见孙女,乔-布莱恩特甚至因对儿媳愤愤,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没跟儿子说一句话。要知道贵族是永远不会闹出这种丑闻的,必要的时候他们宁愿布置车祸,撞死儿媳,但在镜头前?绝对温文尔雅。
  在这种有钱,又不太有钱,有点名声,但又缺少修养的家庭长大,科比的境遇其实比真正的豪gate子弟,或从贫民窟走出来的球员复杂得多。他难以像格兰特-希尔般100%的保持优雅,做谦谦君子,但更无法像阿伦-艾弗森那么叛逆不羁,做纯粹的反英雄[屏蔽]者。这种两面性,深深折磨着科比。
  说他狂放,他在向前辈讨教防守绝学时毕恭毕敬;说他谦卑,他在讥讽沙克和卡尔-马龙时毫不留情。说他脆弱,他能忍受科罗拉多球迷最污秽的嘘声,在百事中心飙下51分;说他坚强,反对者会笑谈03年季后赛和性侵犯案发布会当众哭鼻子的糗事。说他无私,他敢瞪着菲尔的眼睛骂三角进攻狗屎,然后在比赛下半场拒绝投篮;说他自私,他又能用妙传让拜纳姆、阿里扎们面对荒野般空旷的篮筐。说他另类,其实他在大多时候绝对主流,并注重经营自己的形象;说他主流,他又比贝克汉姆那种完全为镁光灯而生的偶像真实得多,他会在厌倦或愤怒的时候大声叫喊。
  科比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在发现他每一种性格特质的同时,你又能从他身上找到相反的例证。他难以捉摸。他无奈叹息:“既然没机会让别人真正了解我的内心,就把全部精力投入比赛好了。但我真不想直到退役的那天,人们对我仍不理解。”
  科比,一个敌人
  三次总冠军,N次绝杀,81分,连续50+,两届得分王,防守第一队,紫荆领袖,迈克尔之后打球最帅的家伙……喜欢科比实在很容易,随便挑个原因就够了。但憎恨科比更容易,因为他有太多敌人。
  开拓者、步行者、国王、马刺、网队的球迷,绝对有理由憎恨科比,因为他曾与沙克联手,数次埋葬了这些球队的梦想;艾弗森的球迷,也有理由憎恨科比,因为从1996年至今,两人间的竞争从未停止过,包括无数次常规赛对垒,全明星赛单挑和令人心碎的2001总决赛;卡特、麦蒂或雷-阿伦的球迷,也来憎恨科比吧,因为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比较和讨论,科比总是胜过一筹(卡特的扣篮除外)。就连沙克的铁杆,都能找出100个讨厌科比的理由……
  许多AI死忠不喜欢科比,不是因为小气,计较两人交锋的胜败,而是因为这两个后乔丹时代最伟大的得分手,走着截然相反的命运曲线。人们总有同情悲剧,崇拜孤胆英雄的情结,也习惯于看着故事按常规的RPG逻辑发展。于是当艾弗森坚贞的与命运抗衡,决绝的千里单骑,从陋巷到NBA,从失败者到得分王、常规赛MVP、总决赛参与者(迈克尔-乔丹的故事在套路上也类似),一切都像写好的电影剧本,让观众安然目睹一个美国梦的经典历程,感动其中。
  但科比的故事完全是反传统的,他16[屏蔽]从欧洲回国,宛若孙悟空横空出世或外星人跳下飞船,噼里啪啦就把高中对手打个七零八落,继而平步青云至湖人,随沙克横扫联盟。超级强势的登场很难为科比培养大量休戚与共的死忠,相反大家从一开始就习惯了他胜利者的姿态,这无疑为湖人日后沉沦,科比变身独行侠所引发的争议埋下伏笔。
  为什么拉塞尔、魔术师、伯德、邓肯出道时的登峰造极之势,甚至远胜科比,却未遭受如此广泛的质疑和妒恨?两个关键点是:1.拉塞尔、伯德一入联盟,就是球队的带头大哥,魔术师、邓肯也迅速用总决赛MVP验明正身;2.他们在最佳拍档离开或老去(比如库西、大卫-罗宾逊退役,贾巴尔老迈)之后,继续引领球队前进。而科比的不幸在于,湖人王朝时期他是绝对意义上的二当家,沙克离去至今,湖人平均每年只赢1.33场季后赛。
 科比,一个领袖
  年轻时,科比曾骄傲的说:“我被恨的原因,就是我被爱的原因,因为我总是和胜利连在一起。”但自2004年,洛杉矶的球迷阵营骤然分化。鲨蜜转而为迈阿密欢呼,科蜜的底线是继续欣赏壮丽的个人秀,湖蜜则在为科比斗秀喝彩与为球队前景怅惘的矛盾中,备受煎熬。而那些曾被科比、OK组合、湖人王朝深深“伤害”过的敌人,开始微笑着默念: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在2007年,在即将三十岁的关口,科比显然失去了往日的自信,因为他的球队已经远离胜利很久了。爱他的人依旧爱他,恨他的人依旧恨他,但跟胜败扯不上什么关系。这是科比最不能接受的,他宁愿所有人高举“BEAT LA”的标语,而自己在诅咒声中夺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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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08-01-10 08:38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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