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8楼灭亡司于2007-01-15 22:34发表的:完全不赞同你的逻辑。按照你的逻辑,如果你被一只疯狗咬了一口,那么我们应该站在疯狗的角度上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就应该去赞扬疯狗的那种不畏强权,勇于拼搏的精神了,是不是?
引用第30楼taxing于2007-01-15 22:40发表的:可你不能把这个写文章的人比做疯狗就算真要比,那疯狗咬了你你也确实不该怪它,这就好比一个疯子杀了人而不用负刑事责任……(把我刚刚没说完的话说完,而是应该……同情)
引用第32楼原来于2007-01-15 22:45发表的:taxing,我觉得他这个比喻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什么叫逻辑有问题?好好的人不做,做狗,做畜生,恐怕不是阁下之志把
引用第20楼原来于2007-01-15 22:05发表的:其实是篇好东西,你们如此愤世嫉俗干什么?这个学校就如同这个世界,需要有东西来修饰,既然有这样的需求,就自然有这样的人来创造,看完这篇东西,我完全可以想象当时这篇文章的始作俑者是多么的无奈,多么的绞尽脑汁,多么的期待有人会欣赏他的文章,也多么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他带来财富. 试问在潭的各位,写东西的时候难道没有动力,你会动笔吗?,没有人认同,你会有再次动笔的热情吗?如果有人说我写的文章很做作,我也会很不舒服,尽管我自己知道自己当时是有感而发.当以后别人问你的时候,请你正式自己的灵魂,再回答这个问题. 虽然如此装B的文章,我是写不出来的,但是既然有人写出来,我们就应该用一种成熟的写作观看待这篇文章,我们平常都在说,看人做事都要学会交换位置,换位思考,以前BS过HH,但是现在我觉得,其实有这样的空,我也应该多写些自己认同的文章,让自己的价值也让别人审视.
引用第6楼fdffs于2007-01-13 20:37发表的:呵呵,有点意思!!存下
引用第39楼小白菜于2007-01-15 23:10发表的:我觉得我应该得第一,但是我没有得第一.我真搓火.------------脚步
引用第41楼taxing于2007-01-15 23:11发表的:把你那个发上来看一下嘛?或者偷偷给 我看一下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