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15号)和《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校教通知[ 2 0 0 7 ] 9 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第二期)”申报推荐工作,并实施“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为配合“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教务处将本年度我校的“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第二期)工作与该计划相结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选定优秀项目参加此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
3、项目实施时间为1-3年;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一般不超过5人。
二、 申报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2005级、2006级、2007级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屏蔽]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科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三、经费资助
1、凡是进入“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项目,将由学校创新基金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2、对于优秀的项目,将推荐进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将由学校和教育部共同提供经费资助。
四 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并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3、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屏蔽]会签后,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对拟推荐项目登记备案,并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由学校公布立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
五 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评审完毕的《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到[url=mailto:sjjx@uestc.edu.cn]sjjx@uestc.edu.cn[/url],纸质文档交教务处实践科。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