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大乒乓球协会
干部工作守则及奖惩制度
*总则:
一. 制定本守则及制度的目的:
规范本协会工作,引导本协会干部全心全意地服务同学并踏踏实实地提升自我;
引导本协会的干部团队成为一个作风端正,和谐团结,工作高效的[屏蔽]团队。
二. 本制度所指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及干事。
三. 在为同学服务的同时锻炼自己,是协会干部个人与协会最根本的利益关系。
四. 本协会干部应当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积极性。
*工作守则:
一. 干部为协会外出办事,在不违反本守则第二条的前提下,车费可报销。
二. 干部外出办事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乘坐公交车,不许乘坐出租车或其它费用较高的交通工具。
三. 任何干部需要报销数额高于20元的款项,须向主席团上交[屏蔽]或其它有效证明。
四. 干部参加活动或会议应严格守时,如遇特殊情况要迟到或缺席应提前说明,无论任何理由,在活动或会议开始之前没有说明,视为无故迟到或缺席。
五. 每月下旬由负责管理账目的干部向全体干部公布当月账目及协会剩余资金。
六. 主席团行使[屏蔽]权,需正副会长三人达成一致意见方能生效。
七. 每学期末主席团对各位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协会内部进行干部调整,包括调任,新任,罢免。
八. 本协会提倡dem0cratic 作风和团队精神,主席团在对各种事务做出决定时,应尽可能征询各位干部的意见,做出最合理的决定。
*奖励制度:
一. 每年六月中旬,协会全体干部召开“乒协非主席团干部评优大会”。奖励优秀部长两名,优秀干事五名,奖金各20元。主席团商议决定获奖名单,并须在评奖后向乒协全体会员公布获奖者名单及获奖理由。
二. 本协会特设“外联特别贡献奖”。若协会一次性获得赞助1000元或以上,奖励在该次外联工作中最有贡献的一到两名干部(可包括非外联部成员)各50元。名单由全体干部根据外联部提交的工作报告以及该赞助为协会带来的实际效益商议决定。
*惩罚制度:
一. 参加活动或会议无故迟到或无故缺席一次者,取消干部评优资格。
二. 参加活动或会议无故迟到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者,撤销干部职务。
三. 如发现任何干部在工作中虚报或多报帐目,骗取协会的资金或财物,一律撤销干部职务,协会内部通报批评,并上报校团委。
四. 非主席团成员受第三条处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团成员受第三条处罚,其他主席团成员及任何部长均有权执行。
*附则:
一. 本守则及制度经2005-2006届全体干部通过,自2005年12月1日起生效。
二. 对本守则及制度的任何修改,须主席团及秘书处全体成员通过方能生效。
[ 此贴被disneycheng在2006-05-09 21:0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