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9月12日—— 9月17日,各学院内部自行组织选拔。各学院每个年级一个队代表年级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9月18日(星期一),各学院将各年级代表队名单、队员学生证复印件一起交到体育部谢蓉老师处(电话:13980018403)。当天下午4:30在体育部会议室开领队会议,并抽签决定第二阶段的对阵情况。
第二阶段:2006年9月19日—— 9月26日,入围的队伍按年级分为四个组,由体育部及乒乓球协会组织进行各学院之间的单淘汰赛,决出前四强进行单循环比赛。年级冠军产生后,由四个获得年级冠军的队伍进行单循环赛,决出本次大赛的总冠军。
二、 比赛场地:
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馆。
三、 比赛项目:
比赛为团体赛,项目包括: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四、 参赛单位及人数:
电子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及研究生(包括继续教育学院、成都学院)。以各学院年级为单位参赛,单打项目可以报两人(一人作后备),混双项目只限报一对,单打可以兼双打,每队报名运动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男生和女生均不得超过3人。
五、 比赛方法:
本次比赛实行三场两胜制,按乒乓球11分制的国际最新标准进行(见附件),解释权归体育部。
三局比赛按以下顺序进行:男单、混双、女单;
混双比赛后出现2:0的比分则无须进行女单比赛;
参赛的队员以报名名单为准,比赛当天不能更换队员。
六、 裁判人员:
第一阶段比赛的裁判由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委派;
第二阶段比赛的裁判由学校体育部和乒乓球协会负责委派。
七、 比赛相关规定:
1、 参赛者须遵守比赛规则,文明竞技。
2、 观众须服从赛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维持赛场良好秩序。
3、 各参赛队应按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在规定开始比赛的时间之后10分钟内仍不到场的参赛队视为弃权。
八、 奖励名额:
比赛得各年级前三名的参赛队将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电子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