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2楼阿八于2008-03-20 15:36发表的 :我的建议是:LZ你去死吧。我很认真,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让我对我们学校的男生绝望。
引用第55楼polen2于2008-03-20 14:29发表的 :LZ经历我全了解。如果是我,面对这种选择1,毕竟是自己的事情2,变成招女婿了,见鬼!答案很自然,再说咋们江苏怎么也比四川好啊,干嘛为了就30W的破房子跑这里来做女婿俄。
引用第82楼市井大人于2008-03-20 22:42发表的 :好,咱江苏兄弟要给无浪海顶起。先事业后爱情。ps:很喜欢成都这个地方,只是没人留我。
引用第30楼无浪海于2008-03-19 11:13发表的 :我和她说好的,她跟我到工作的地方,因为她父母还年轻,如果有可能还是跟我回江苏,她父母可以在我家生活,要是工作几年以后,考研考回成都了,我父母也可以到成都来生活
引用第84楼中华恐龙园于2008-03-20 23:01发表的 :LZ说这话比较幼稚,建议多考虑。双方父母都快50 了,怎么可能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除非只有去躲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