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8楼洛子商于2008-04-12 23:41发表的 :不要总在这个区嘛,去别的区转转,在这个区我都放不开说你
引用第41楼麦芽儿于2008-04-12 23:46发表的 :老大,看来你写完了呀。。。不错不错,这风格周老大概喜欢
引用第45楼永远的小东瓜于2008-04-14 20:17发表的 :唉 伟大的吉娃娃大人的帖子我觉得都发在水区比较合适
引用第47楼永远的小东瓜于2008-04-14 20:23发表的 :说的好啊!我在bbs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引用第50楼胭脂沾染了灰于2008-04-14 20:56发表的 :我也看了 但是真的没读懂 太抽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