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eastup于2008-05-02 23:07发表的 :难道就为了一张契约而一辈子被束缚着吗! 我不赞成,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真心的欲望和权利."处的开心就处,处的不开心就分开再找!"个人觉得潘金莲无罪,只是现在很多现代化的宣传让我们有了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