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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王小波关于写作的几篇杂文 显示签名 |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a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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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关于写作的几篇杂文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反熵的现象,所发趋害避利肯定反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反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反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反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gate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gate,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反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临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gate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范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母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漳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罗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gate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gate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得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屏蔽],属于在我国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萧斯塔科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年代,说宛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屏蔽]里跳楼下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gate,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一千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是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边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前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有钱挣,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的大学的law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gate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屏蔽]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的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起我身上。我还在反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反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反熵过程中,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斯基、格瓦拉、Mao注蓆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帮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的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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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的紧身衣
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一书里写道: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程师已有能力营造真实的感觉。他们可以给人戴上显示彩[屏蔽]像的眼镜,再给你戴上立体声耳机,你的所见所闻都由计算机来控制。只要软硬件都过硬,人分不出电子音像和真声真像的区别。可能现在的软硬件还称不上过硬,尚做不到这一点,但过去二十年里,技术的进步是惊人的,所以对这一天的到来,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光看到和听到还不算身历其境,还要模拟身体的感觉。盖茨先生想出一种东西,叫做VR紧身衣,这是一种机电设备,像一件衣服,内表面上有很多伸缩的触头,用电脑来控制,这样就可以模仿人的触觉。照他的说法,只要有二十五到三十万个触点,就可以完全模拟人全身的触感——从电脑技术的角度来说,控制这些触头简直是小儿科。有了这身衣服,一切都大不一样。比方说,电脑向你输出一阵风,你不但可以看到风吹杨柳,听到风过树梢,还可以感到风从脸上流过——假如电脑输出的是美人,那就不仅是她的音容笑貌,还有她的发丝从你面颊上滑过——这是友好的美人,假如不友好,来的就是大耳刮子——VR紧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作为学食品科技的人,我觉得还该有个面罩连着一些香水瓶,由电脑控制的阀gate决定你该闻到什么气味,但假若你患有鼻炎,就会觉得面罩没有必要。总而言之,VR紧身衣的概念就是如此。估计要不了二十年,科学就能把它造出来,而且让它很便宜,像今天的电子游戏机一样,在街上出售;穿上它就能前往另一个世界,假如软件丰富,想上哪儿就能上哪儿,想遇上谁就能遇上谁,想干啥就能干啥,而且不花什么代价——顶多出点软件钱。到了那一天,不知人们还有没有心思阅读文本,甚至识不识字都不一定。我靠写作为生,现在该作出何种决定呢? 
大概是在六七十年代吧,法国有些小说家就这样提出问题:在电影时代,小说应该怎么写?该看到的电影都演出来了,该听到的广播也播出来了。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里花几十页写出的东西,用宽银幕电影几个镜头就能解决。还照经典作家的写法,没有人爱看,顶多给电影提供脚本——如我们所知,这叫生产初级产品,在现代社会里地位很低。在那时,电影电视就像比尔·盖茨的紧身衣,对艺术家来说,是天大的灾难。有人提出,小说应该向诗歌的方向发展。还有人说,小说该着重去写人内心的感受。这样就有了法国的新小说。还有人除了写小说,还去搞搞电影,比如已故的玛格丽特·杜拉斯。我对这些作品很感兴趣,但凭良心说,除杜拉斯的《情人》之外,近十几年来没读到过什么令人满意的小说。有人也许会提出最近风靡一时的《廊桥遗梦》,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一部文字化的电影。假如把它编成软件,钻到比尔·盖茨的紧身衣里去享受,会更过瘾一些。相比之下,我宁愿要一本五迷三道的法国新小说,也不要一部《廊桥遗梦》,这是因为,从小说自身的前途来看,写出这种东西解决不了问题。 
真正的小说家不会喜欢把小说写得像电影。我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和音乐是同质的东西。我讨厌这个说法,因为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说不出小说该像什么了;但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些道理。小说该写人内在的感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仅此还不够,还要使这些感觉组成韵律。音乐有种连贯的、使人神往的东西,小说也该有。既然难以言状,就叫它韵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纪念已故的杜拉斯,谈谈她的小说《情人》,谁知扯得这样远——现在可以进入主题。我喜欢过不少小说,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1984》,还有些别的书。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1984》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小说自身的疑惑。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书中的[屏蔽]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米开朗琪罗雕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米开朗琪罗的错。现代小说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小说,那是人的错,不是小说的错。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小说家了。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3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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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调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高,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各种作品、各种人,尤其是各种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高,但总免不了要干些格调低的事。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性。 
当年有人问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屏蔽]子掉到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这涉及了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假如“礼”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屏蔽]子是非礼,不去救[屏蔽]子则“是豺狼也”,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做豺狼。必须指出,在非礼和豺狼之中做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屏蔽]子干吗要掉进水里。这个答案有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坏,因为他没有说戴上了手套再去拉[屏蔽]子,或者拉过了以后再把手臂剁下来。他也没有回答假如落水的不是[屏蔽]子而是别的女人,是不是该去救。但是你不能对孟子说,在生活里,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些虚礼牺牲它——说了孟夫子准要和你翻脸。另一个例子是舜曾经不通知父亲就结了婚。孟子认为,他们父子关系很坏,假如请示的话,可能一辈子结不了婚;他还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结论是舜只好从权了。这个结论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假如舜的父亲稍稍宽容,许可舜和一个极为恶毒的女人结婚,不知孟子的答案是怎样的。假如让舜这样一位圣贤娶上一个恶毒的妇人,从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为不够恰当。倘若你说,在由活里,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子也肯定要和你翻脸。但不管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这种说法,总是有点欠严谨。好在孟子又有些补充说明,听上去更有道理。 
有关礼与色孰重的问题,孟子说,礼比色重,正如金比草重。虽然一车草能比一小块金重,但是按我的估计,金子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精确是不可能的,因为草和草还不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换算关系,可以作为生活的指南,虽然怎么使用还是个问题。不管怎么说,孟子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里有些东西重,有些东西轻。正如我们现在说,有些事格调高,有些事格调低。假如我们重视格调高的东西,轻视格调低的东西,自己的格调就能提升。 
作为一个前理科学生,我有些混账想法,可能会让真正的人文知识分子看了身上长鸡皮疙瘩。对于“礼”和“色”,大致可以有三到四种不同的说法。其一,它们是不同质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其二,礼重色轻,但是它们没有共同的度量;最后是有这种度量,礼比色重若干,或者一单位的礼相当于若干单位的色;以上的分类恰恰就是科学上说的定类(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这四种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区别不太重要)。这四种尺度越靠后的越精密、格调既然有高低之分,显然属于定序以后的尺度。然而,说格调仅仅是定序的尺度还不能令人满意——按定序的尺度,礼比色重,顺序既定,不可更改,舜就该打一辈子光棍。如果再想引入事急从权的说法,那就只能把格调定为更加精密的尺度,以便回答什么时候从权,什么时候不可从权的问题——如果没个尺度,想从权就从权,礼重色轻就成了一句空话。于是,孟子的格调之说应视为定比的尺度,以格调来度量,一份礼大致等于一百份色。假如有一份礼,九十九份色,我们不可从权;遇到了一百零一份色就该从权了。前一种情形是在一百和九十九中选了一百,后者是从一百和一百零一中选了一百零一。在生活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就能使自己的总格调得以提高。 
对于作品来说,提升格调也是要紧的事。[屏蔽]开放之初有部电影,还得过奖的,是个爱情故事。男女主角在热恋之中,不说“我爱你”,而是大喊“I love my motherland!”场景是在庐山上,喊起来地动山摇,格调就很高雅,但是离题太远。国外的电影拍到这类情节,必然是男女主角拥抱热吻一番,这样格调虽低,但比较切题。就爱情电影而言,显然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格调高雅,但是晦涩难解。另一种较为直接,但是格调低下。按照前一种方式,逻辑是这样的:当男主角立于庐山之上对着女主角时,心中有各种感情:爱祖国、爱人民、爱领袖、爱父母,等等。最后,并非完全不重要,他也爱女主角。而这最后一点,他正急于使女主角知道。但是经过权衡,前面那些爱变得很重,必须首先表达之,爱她这件事就很难提到。而女主角的格调也很高雅,她知道提到爱祖国、爱人民等等,正是说到爱她的前奏,所以她耐心地等待着。我记得电影里没有演到说出“I love you”,按照这种节奏,拍上十几个钟头就可以演到。[屏蔽]开放之初没有几十集的连续剧,所以真正的爱情场面很难看到。外国人在这方面缺少训练,所以对这部影片的评价是:虽然女主角很迷人,但不知拍了些啥。 
按照后一种方式,男主角在女主角面前时,心里也爱祖国、爱上帝,等等。但是此时此地,他觉得爱女主角最为急迫,于是说,我爱你,并且开始带有[屏蔽]意味的身体接触。不言而喻,这种格调甚为低下。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只在于有无经过格调方面的加权运算,这种运算本身就极复杂,导致的行为就更加复杂。后一种方式没有这个步骤,显得特别简捷,用现时流行的一个名词,就是较为“直露”。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前者以爱对方为契机,把祖国人民等等—一爱到,得到了最高的总格调。而后者径直去爱对方,故而损失很大,只得到了最低的总格调。 
说到了作品,大家都知道,提升格调要受到某种制约。“[屏蔽]”里有一类作品只顾提升格调,结果产生了高大全的人物和高大全的故事,使人望之生厌。因为这个原故,[屏蔽]上也说,要做到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作品里假如只有格调,就不成个东西。这就是说,格调不是评价作品唯一的尺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另外那种东西和格调是个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孟子肯定会这么回答:艺术与格调,犹色与礼也。作品里的艺术性,或则按事急从权的原则,最低限度地出现;或则按得到最高格调的原则,合理地搭配。比如说,径直去写男女之爱,得分为一,搭配成[屏蔽]的爱情故事,就可以得到一百零一分。不管怎么说,最后总要得到高大全。 
我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何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决不从爱祖国谈起。 
现在可以谈谈为什么别人说我的作品格调低——这是因为其中写到了性。因为书中人物不是按顺序干完了格调高的事才来干这件格调低的事,所以它得分就不高。好在评论界没有按礼与色一百比一的比例来算它的格调,所以在真正的文学圈子里对它的评价不低,在海外还得过奖。假如说,这些人数学不好,不会算格调,我是不能承认的。不说别人,我自己的数学相当好,任何一种格调公式我都能掌握、我写这些作品是有所追求的,但这些追求在格调之外。除此之外,我还怀疑,人得到太多的格调分,除了使别人诧异之外,没有实际的用处。 
坦白地说,我对[屏蔽]文学的历史有一点了解。任何年代都有些不争气的家伙写些丫丫乌的[屏蔽]东西,但是真正有分量的[屏蔽]文学都是出在“格调最高”的时代。这是因为食[屏蔽]也,只要还没把小命根一刀割掉,格调不可能完全高。比方说,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出了一大批xx novel,作者可以说有相当的文学素质;再比方说,“文化[屏蔽]”里流传的手抄小说,作者的素质在当时也算不错。要使一个社会中一流的作者去写[屏蔽]文学,必须有极严酷的社会环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屏蔽]文学是对假正经的反击。我认为目前自己尚写不出真正的[屏蔽]文学,也许是因为对环境感觉鲁钝。前些时候我国的一位知名作者写了《废都》,我还没有看。有人说它是[屏蔽]文学,但愿它不是的,否则就有说明意义了。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和“[屏蔽]”时的中国人一样,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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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体
自从我开始写作,就想找人谈谈文体的问题,但总是找不到。和不写作的人谈,对方觉得这个题目索然无味;和写作的人谈,又有点谈不开。既然写作,必有文体,不能光说别人不说自己。文体之于作者,就如性之于寻常人一样敏感。 
把时尚排除在外,在文学以内讨论问题,我认为最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出来的。傅雷先生的文体很好,汝龙先生的文体更好。查良铮先生的译诗、王道乾先生翻译的小说——这两种文体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必须承认,我对文体有特殊的爱好,别人未必和我一样。但我相信爱好文学的人会同意我这句话:优秀文体的动人之处,在于它对韵律和节奏的控制。阅读优美的文字会给我带来极大的快感。好多年以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极好。看到她们穿着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觉就想跟上去。阅读带来的快感可以和这种感觉相比。我开始写作,是因为受了好文章的诱惑——我自己写得怎样,当然要另说。 
前辈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来写作,或者在行文中带出方言的影响来,我叫它方言体。其中以河北和山西两地的方言最为常见。河北人说话较慢,河北方言体难免拖沓。至于山西方言体,我认为它有难懂的毛病——最起码“圪蛋”(据说山西某些地区管大干部叫大“圪蛋”)这个词对山西以外的读者来说,就不够通俗。“文化[屏蔽]”中出版的文艺作品方言体的很多,当时的作者以为这样写更乡土些,更乡土就更贴近工农兵,更贴近工农兵也就更[屏蔽]——所以说,方言体也就是[屏蔽]体。当然,不是每种方言都能让人联想到[屏蔽]。必须是老根据地所在省份的方言才有[屏蔽]的气味。用苏白写篇小说,就没有什么[屏蔽]的气味。 
自方言体之后,影响最大的文体应该是[屏蔽]写报告文学的文体,或称晓康体。这种文体浮嚣而华丽,到现在还有人模仿。念起来时最好拖着长腔,韵味才足,并且好用三个字的词组,比如“共和国”、“启示录”之类。在晓康体里,前者是指G0vern.ment,后者是指启示,都属误用。晓康体写多了,人会退化成文盲的。 
现在似乎出现了一种新的文体。我们常看到马晓晴和葛优在电视屏幕上说一种话,什么“特”这个,“特”那个,其实是包含了特多的傻气,这种文体与之相似。所以我们就叫它撒娇打痴体好了。其实用撒娇打痴体的作者不一定写特字,但是肯定觉得做个聪明人特累。时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开始用撒娇打痴体写作。这种文体不用写多了,只消写上一句,作者就像个大头傻子。我也觉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学她的样子。我全凭自己的聪明混饭吃。这种傻话本该是看不进去的,但把书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蛮漂亮的,就感觉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来的。虽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满脸大麻子,拍照前还不会用腻子腻住?但不管怎么说吧,那本书我还真看下去了——当然,读完就后悔了。赶紧努力把这些傻话都忘掉,以免受到影响。作者怕读坏文章,就是怕受坏影响。 
以上三种文体的流行,都受到了时尚的左右。方言体流行时,大家都羡慕老[屏蔽];晓康体流行时,大家都在虚声恫吓;而撒娇打痴体之流行,使我感觉到一些年轻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爱一些。一个漂亮女孩冒点傻气,显得比较可爱——马晓晴就是这么表演的。我们还知道西施有心绞痛并因此更加可爱,心绞痛也该可以形成一种文体。以此类推,更可爱的文体应该是:“拿硝酸[屏蔽]来!”但这种可爱我们消受不了。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医学知识,知道心绞痛随时有可能变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还能活着。大美人随时可能死得直翘翘,也就不可爱了。 
如前所说,文体对于作者,就如性对寻常人一样重要。我应该举个例子说明我对恶劣文体的感受。大约是在七○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屏蔽]低矮的平房。白天热,晚上更热。在旅馆里睡不着,我出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于是,水银灯下呈现出一片恐怖的场面。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感觉可能会更好一点。恶劣的文字给我的感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感觉可能会更好。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4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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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幽闭型小说
张爱玲的小说有种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她对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中国有种老女人,面对着年轻的女人,只要后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设法给她罪受:让她干这干那,一刻也不能得闲,干完了又说她干得不好;从早唠叨到晚,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捕风捉影,指桑骂槐。现在的年轻人去过这种生活,一天也熬不下来。但是传统社会里的女人都得这么熬。直到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这女人也变得和过去的婆婆一样刁。张爱玲对这种生活了解得很透,小说写得很地道。但说句良心话,我不喜欢。我总觉得小说可以写痛苦,写绝望,不能写让人心烦的事,理由很简单:看了以后不烦也要烦,烦了更要烦,而心烦这件事,正是多数中国人最大的苦难。也有些人烦到一定程度就不烦了——他也“熬成婆”了。 
像这种人给人罪受的事,不光女人中有,男人中也有,不光中国有,外国也有。我在一些描写航海生活的故事里看到过这类事,这个折磨人的家伙不是婆婆,而是水手长。有个故事好像是马克·吐温写的:有这么个千刁万恶的水手长,整天督着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讲卫生虽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过分。有一天,水手们报告说,一切都洗干净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发现所有的地方都一尘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说:好吧,让他们把船锚洗洗吧。整天这样洗东西,水手们有多心烦,也就不必再说了,但也无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辞活不干,也得等到船靠码头。实际上,中国的旧式家庭,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条海船,而且永远也靠不了码头。你要是烦得不行,就只有跳海一途。这倒不是乱讲的,旧式女人对自杀这件事,似乎比较熟练。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这种故事发生的场景,总是一个封闭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浪费着生命;这种故事也就带点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本文的主旨,不是谈张爱玲,也不是谈航海小说,而是在谈小说里幽闭、压抑的情调。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我初次读张爱玲,是在美国,觉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国看当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这么股味。这时才想到:也许不是别人怪,是我怪。 
所谓幽闭类型的小说,有这么个特征:那就是把囚笼和噩梦当作一切来写。或者当媳妇,被人烦;或者当婆婆,去烦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顾影自怜;总之,是在不幸之中品来品去。这种想法我很难同意。我原是学理科的,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屏蔽]。举例来说,对数学家来说,只要他能证明费尔马定理,就可以获得全球数学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极大的快感,问题在于你证不出来。物理学家发明了常温核聚变的方法,也可马上体验幸福的感觉,但你也发明不出来。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怀着这样的信念,我投身于文学事业。我总觉得一gate心思写单位里那些烂事,或者写些不愉快的人际冲突,不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举例来说,可以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样的作品,或者,像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那样的小说。文学事业可以像科学事业那样,成为无边界的领域,人在其中可以投入澎湃的想象力。当然,这很可能是个馊主意。我自己就写了这样一批小说,其中既没有海船,也没有囚笼,只有在它们之外的一些事情。遗憾的是,这些小说现在还在主编手里压着出不来,他还用一种本体论的口吻说道: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到底写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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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反讽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屏蔽]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
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
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
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作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作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
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的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屏蔽]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屏蔽]……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我不爱看[屏蔽]书,但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
我觉得一部份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看来起初的一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gate还要收点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
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掉了。
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屏蔽]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
我总觉的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屏蔽]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作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点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点幽默感,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罢,这回只谈文学。
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种“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出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高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马利亚万岁”,“打倒异[屏蔽]”,直至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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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
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gate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屏蔽]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6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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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建造的大城 
我爱你庄严、匀整的面容 
涅瓦河的流水多么庄严 
大理石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作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作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之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它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升,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去要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7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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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下。……”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而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作《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书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它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找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宏篇巨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Noble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我的抱负也是要在一两篇作品里达到这个水平。我也特别喜欢写长中篇(六万字左右),比如我的《未来世界》,就是这么长。《情人》、《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等名篇也是这么长。当然,这样做有东施效颦之嫌,在我写过的小说里,《黄金时代》(《联合报》第十三届中篇小说奖)是最满意的,但是还没达到我希望的水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7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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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艺术
朋友给我寄来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早在半世纪以前,沃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帅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它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它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像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腐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其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淮;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难。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已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的,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作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gate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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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关怀与弱势群体
前不久在《中华读书报》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在北大听戴锦华教授的课,听到戴教授盛赞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就发[屏蔽]:假如你有女儿,想不想让她看这本书?戴教授答曰:否。
于是作者以为自己抓到了理,得意洋洋地写了那篇文章。
读那篇文章时,我就觉得这是一片歪理,因为同样的话也可以去问谢晋导演。谢导的儿子是低智人,笔者的意思不是对谢导不敬,而是说:假如谢导持有上述文章作者的想法,拍电影总以儿子能看为准,中国的电影观众就要吃点苦头。大江健三郎也有个低智儿子,若他写文章以自己的儿子能看为准绳,那就是对读者的不敬。
但我当时没有作文反驳,因为有点吃不准,不知戴教授有多大。倘若她是七十岁的老人,儿女就当是我的年龄,有一本书我都不宜看,那恐怕没有什么人宜看。
昨天在一酒会上见到戴教授,发现她和我岁数相仿,有儿女也是小孩子,所以我对自己更有把握了。因为该文作者的文艺观乃是以小孩子为准绳,可以反驳他(或者她)的谬见。很不幸的是,我把原文作者的名字忘了,在此申明,不是记得有意不提。
任何社会里都有弱势群体,比方说,小孩子、低智人──顺便说一句,孩子本非弱势,但在父母心中就弱势得很。以笔者为例,是一绝顶聪明的雄壮大汉,我妈称呼我时却总要冠个傻字──社会对弱势人群当有同情之心。
文明国家各种福利事业,都是为此而设。但我总觉得,科学、艺术不属福利事业,不应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旨。这样关怀下去没个底。就以弱智人为例,我小时候邻居有位弱智人,喜欢以屎在墙上涂抹,然后津津有味地欣
赏这些图案。如果艺术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去看屎画的图案。倘若科学的主旨是关怀弱势群体,恐怕大家都得变成蜣螂一类──我对这种前景深为忧虑。
最近应朋友之邀,作起了影视评论,看了一些国产影视剧,发现这种前景就在眼前,再看到上述文章,就更感忧虑。以不才之愚见,我国的文学工作者过于关怀弱势群体,与此同时,自己正在变成一个奇特的弱势群体──起码是比观众、读者为弱。戴锦华教授很例外地不在其中,难怪有人看她不顺眼。
笔者在北大教过书,知道该校有个传统:教室的gate是敞开的,谁都可以听。这是最美好的传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但不该是谁都可以提问。罗素先生曾言,人人理应平等,但实际上做不到,其中最特殊的就是知识的领域……要在北大提问,修养总该大体上能过得去才好。
说完了忧虑,可以转入正题。我以为科学和艺术的正途不仅不是去关怀弱势群体,而且应当去冒犯强势群体。使最强的人都感到受了冒犯,那才叫作成就。以爱因斯坦为例,发表相对论就是冒犯所有在世的物理学家;他做得很对。艺术家也当如此,我们才有望看到好文章。以笔者为例,杜拉斯的《情人》、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还有许多书都使我深感被冒犯,总觉得这样的好东西该是我写出来的才对。
我一直憋着用同样的冒犯去回敬这些人──只可惜卡尔维诺死了。如你所见,笔者犯着眼高手低的毛病。不过我也有点好处:起码我能容下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39 | [10 楼]
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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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certificate /sə'tifikit/ n. 证(明)书,执照 ]


基本上都看了
现在基本上不看文论
多看文本才是王道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54 | [11 楼]
ta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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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ome5帮你背单词 [ each /i:t/ a. 各自的,每;pron. 第个,各自 ]


我是那天去借了本《我的精神家园》在看,所以就帖出来了~
反正我是都看看,时间多点就看篇小说,少点就看杂文~
顶端 Posted: 2006-12-27 13:58 | [12 楼]
zdk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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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楼主闲着没事打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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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云:-5(worth) 严重挖矿,这个帖子差不多一年了吧
  • 顶端 Posted: 2007-12-01 09:18 | [13 楼]
    ta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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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真强,这么久的帖子都挖出来了~
    顶端 Posted: 2007-12-02 12:34 |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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