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astmoney.com 2008-04-23 18:54 东方财富网
东方财富网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这是继2007年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后,中国又一次对该税率进行大的调整。2007年5月29日晚,中国财政部宣布,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gate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印花税是G0vern.ment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手段,也是G0vern.ment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